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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保合作”开启我市交通事故处理“快模式”

■记者 方 钰 通讯员 时宇杰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升协同共治和服务群众水平,市交警支队与市保险协会加强“警保合作”,推进事故网上处理和快处快赔等工作。“实施‘警保合作’工作机制能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同时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时效。这意味着我市交通事故处理开启快处快赔模式。”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市交警支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合作,适用网上处理和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物损或人员轻微伤(当事人认为伤势轻微)的事故,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间建立‘警保联动’机制,成立警保联动事故快处专职队伍,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通过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交警带领与单独巡查相结合、统一调度与主动发现相结合等方式,第一时间发现和到达事故现场。保险快处人员统一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现场勘查、信息录入、责任认定等,快速处理事故、快速撤离现场,有效减少和防范交通拥堵及次生事故。”嘉兴市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负责人朱烨卿说。

  记者了解到,如果发生人员死亡、受伤或者财产损失且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的其他情形的,均不适用快处。

  此外,我市“警保合作”还全面推行事故“互碰自赔”举措,对事故双方车辆均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双方均负有责任且损失在10000元(含)以内的,由车主直接到各自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勘查、定损,并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

  加快实现网上定损理赔,建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保险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与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实现财产损失事故互联网在线定损、在线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