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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陇南发生两起交通事故!看完这些,你还敢乱骑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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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 交通安全不错过

随着全市中小学陆续开学,陇南公安交警在提高广大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上下足了功夫。近日,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武都区琵琶九年制学校开展了“开学第一课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

记者 田刘芳:对于学生而言,欢乐的假期结束了,愉快的校园生活又如约而至,那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又成了人们关注的一个话题。今天我们就跟着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们来到了武都区琵琶镇琵琶九年制学校,看看交警们为同学们带来不一样的“开学第一课”。

活动中,民警与学生面对面互动交流,讲述发生在身边的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现场教同学们认识直行、左转、右转等交通手势,识别交通标志,全校200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肖丽是琵琶九年制学校九年级的学生,她家到学校步行需要两个多小时,所以每星期都需要乘坐车辆往返,听完讲座,肖丽告诉记者自己受益匪浅。

武都区琵琶九年制学校学生 肖丽:今天交警叔叔来到我们学校给我们讲了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知识,对我们的帮助很大,让我们学到了在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给我们讲了交通指示的手势,还有一些酒驾的知识,我也会把这些知识告诉更多周围的人。

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 张世益:目的就是通过这次讲座,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 安全路上走”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进学校进校园,让同学们将我们所讲的知识,回去以后带给他们的父母,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8月26日起,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抓时机,迅速掀起新学年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高潮。宣传民警充分利用家长带领小孩入学报到这一有利时机,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并为参加讲座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的一封信》《农村道路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摩托车安全驾驶常识》及《交通安全知识图册・少年儿童篇》等宣传资料500余份。

陇南台 田刘芳 张瑾宁 报道

通讯员 陈明利 马秀秀

成县: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警方定其全责

8月11日,袁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搭载陈某某,沿成县西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十字街西口闯红灯通过十字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按照交通信号灯正常直行的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相刮撞,致袁某某、陈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当事人袁某某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之规定。当事人袁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当事人陈某某无责任。

通讯员 刘美琦

礼县:交通事故案例警示

2019年06月10日,礼县王坝镇曹能村人王某某,持“C1”型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妻子杜某某,沿雷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礼县王坝镇曹能村路段超车时,因操作不当,摩托车侧倒后妻子杜某某被杨某某驾驶的一辆轻型自卸货车碰撞,造成杜某某死亡,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王宝宝:本起事故中,王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车型不相符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忽视安全,在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超车,是形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且王某某、杜某某驾乘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杨某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上路行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形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通讯员 杨含龙

文县公安交警曝光闯红灯车辆

根据规定,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将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文县公安交警将8月份部分闯红灯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通讯员 张玉新

又是一年开学季,很多小朋友在学业上是更上一层楼了,那交通安全意识也应当有所提高,我们收到了陇南公安交警送给小朋友们的一封信,一起来听听!

陇南公安交警给小朋友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孩子们:

你们好!我是你们的交警蜀黍。你们的暑假已经结束,新的一学期开始。在此,有些关于出行安全的问题,我必须要讲给你们听。

乘车去上学,需要注意什么?

12岁以下的小朋友,要坐在轿车后座的安全座椅上。

12岁以上的大孩子,坐在轿车后座,并系好安全带。

等公交车时,要在站台候车,别乱跑。

乘公交车时坐稳扶牢,别追逐打闹。头手不要伸出车外,不要随手向车外乱扔杂物。

不要单独留在车内,这样很危险!

如果自己被单独锁在车内,要通过按喇叭、打开双闪或者拍打车窗等方式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汽车盲区很危险 小朋友要远离

大货车、公交车在转弯内侧存在盲区,即在下图的粉色区域和蓝色区域就是盲区,如果在这些区域停留、玩耍,司机是看不到你的。所以无论骑车还是走路,都不要在图中粉色和蓝色区域内停留。

知道吗?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满12周岁能骑自行车了,必须要认识这些交通安全标志。

非机动车道标志这里才能骑车

遇到斑马线 要小心避让行人

途经路口 要注意左右车辆

骑自行车千万要注意,这样做很危险。

不要并排骑车

不要不戴头盔和护膝

不要飞速骑车

不要紧贴大车骑车

小朋友要记牢,千万不要在这些场地玩耍。

马路边 小区道路 停车场 机动车旁边

孩子们,安全出行很重要。所以,无论是跟爸爸妈妈乘车出行,还是自己坐公交车或者骑车出行,都要严格按照上面的方式做哦!同时也要嘱咐各位家长一句,不但要跟孩子嘱咐好这些交通安全守则,更要以身作则树立文明的交通行为,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陇南广播电视台《交警伴你平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