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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10·4”特大交通事故追踪

  司机违章驾车处置不当

  车辆带病行驶严重超员

  相关部门监管不力

  10月4日15时50分,陇南运输公司第六分公司的一辆甘K-04883号汉龙牌客车由成县鸡峰镇驶往县城途中,在成康公路3公里下坡右转弯时,突然驶出左侧路面,翻下53.5米高的山坡,造成15人死亡、10人重伤、15人轻伤、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和一名乘客幸免)。成为黄金周期间发生的一起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引起国家和省上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

  10月14日,记者在成县采访中了解到,除1名重伤人员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外,其余受伤人员病情基本稳定。

  事故发生后,成县政府及时向陇南市委、市政府及市安监局作了汇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副局长孙华山,省委书记苏荣,省长陆浩,副省长杨志明、罗笑虎、李膺等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积极抢救伤员,严肃查处责任人员,深刻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再次发生。事故发生后,省、地、县有关部门领导———

  启动预案紧急救治

  事发当日下午,获悉事故当场造成8人死亡的消息后,成县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召集相关单位150多人赶赴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者永明、县长王晓平任组长的救援领导小组。

  17时10分,所有伤员全部送进医院救治,同时对身份进行确认。

  21时,者永明主持召开“10·4”特大交通事故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了省领导对事故处理的指示精神,要求调动各方力量,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

  事故救援中,成县对于遇难者的善后工作制定了“四个一”的帮扶方案,即每个死者都有一个相关乡镇、一个帮扶单位、一名科级干部、一位县级领导包抓善后工作。对危重伤员则制定了“六个一”的工作方案,即每个危重伤者都有一个单位、一套治疗方案、一名主治医生、一名护理人员、一名科级干部、一名县级领导包抓救治和家属安抚工作。全县40多个单位、40多名县级干部直接参与到救援工作中。

  5日下午,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和省运管局等部门领导赶到成县。

  6日,陇南市委书记邵明从外地赶至成县,看望和慰问伤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察看,与省市县协调小组一道指挥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7日,省安监局局长王建中赶往成县,要求整合省、市、县医疗救治力量,做好死者理赔和伤员救治工作,并对成县“四个一”和“六个一”的做法给予肯定。

  10月8日,成县团县委、县工会、县妇联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向事故受害者献爱心的倡议书。截至14日,共收到捐款2.3万元,还有水果、营养品等。

  10日,成县召开干部职工、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参加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万人动员大会,全面展开以交通安全为主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全县各方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党政领导的指示精神,事故善后工作与伤员救治有序进行,保持了社会稳定。事故调查发现多项管理漏洞

  责任追究一查到底

  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瞬间,甘K-04883号客车驾驶员侯玉跳车逃逸,后于次日晚投案自首。

  10月13日,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侯玉批准逮捕。据了解,甘K-04883号客车核载29座,属于大型客车,应由A1(原A型)驾驶证持有人驾驶。犯罪嫌疑人侯玉现年30岁,是成县鸡峰镇树林村人,持有A2(原B型)驾驶证,是肇事车的车主,平时在车上当票员。事发当天,该车驾驶员(证照符合)因琐事没有当班,侯玉便自行驾车,终酿出事故。

  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1.驾驶员侯玉无视法律法规,持A2驾驶证驾驶大型客车,行经下坡急转弯路段超速行驶,由于离心力作用,侧滑导致侧翻。

  2.对车辆维修保养不善带病行驶,制动效能差。

  3.车辆脱挡后,驾驶员侯玉采取措施不当。

  4.严重超员(车辆限载29人,实际载客42人,超员13人),使车辆行驶稳定性降低,惯性增大。

  陇南市检察院介入了事故调查,已对成县运管局原局长和一名副局长采取了强制措施。

  省市调查组经过实地调查发现,事发下午,此车刚出站就超载两人,为后面的严重超载埋下了隐患。这表明运管部门对车站按座销票监管不力。同时,肇事司机侯玉在办理客车运营手续时,没有如实向成县运管局提交相关材料,事发后查出,侯玉竟没有从业资格证。目前,调查组暂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陇南运输公司第六分公司,被成县“10·4”事故理赔小组确定为事故责任主体,负责全部理赔资金的筹措。记者来到设在成县汽车站内的第六分公司,问公司概况及如何管理内部车辆时,该公司一位副经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絮絮叨叨的言辞之间,记者得知肇事车辆每年向六分公司交纳2000多元的管理费,而车辆在成县始发时,并不在汽车站内。记者从有关材料上了解到,2001年8月,该公司的车辆曾发生了“8·23”客车坠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2人死亡、18人受伤。国务院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可见该公司在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严重的问题。事故幸存者身心俱伤

  不堪回首心有余悸

  10月14日下午,记者在成县人民医院采访时,受伤的几位车祸经历者回忆起事发经过,一个个心有余悸。惨痛的车祸,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无尽的悲伤。

  陇南师专女大学生周晓华和孙瑞利鼓足勇气,向记者回忆起亲历的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10月4日,她俩相约到县城附近的鸡峰山游玩,下午返回时感觉十分疲惫,就搭乘了这辆车。随后,又陆续上来一些乘客,车里站得满当当的。

  躺在病床上的孙瑞利说,事发前十多秒,她感觉到车速突然加快,站着的人因惯性向前猛窜,不少人意识到车辆失控,纷纷站了起来。她只看到司机旁边的车门一开,有人跳出车外,随后车身开始翻滚,顿时天旋地转,周围一片惊恐的呼喊声,自己也随即失去了知觉。等到醒来时,身体已经无法动弹。不久,她听到救护车和警车的警笛声,感觉到有人下来救人……

  经诊断,孙瑞利脊椎骨骨折。病床边,母亲默默守候着她。家在平凉的孙瑞利母亲说,事发当天下午6时许,学校打电话说孩子出事了。“当时我心里乱得很,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爸赶紧找好了钱,我们俩连夜冒雨,坐班车到了宝鸡,然后包车往成县赶。”孙瑞利的母亲再三告诉记者,她对学校和当地政府的妥善安排十分感谢。她说,因为悲伤过度,从宝鸡到成县她吐了一路,出租车司机非要加钱,到成县已身无分文。学校安排了食宿,马上派人送他们到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孩子。大夫态度很好,采取一切措施进行治疗,这几天还把孙瑞利的脊椎骨X片,拿到西安的大医院作了会诊。

  孩子的血管太细,医院的护士长就亲自给孩子扎针。学校还安排同学看护,每天3班轮换,有10多名同学来帮忙。大学生们为受伤的同学送饭、递水,学校领导也让受伤学生的家属有事随时和他们联系。一位老师在结婚的前一天,还特地来医院看望了孙瑞利。

  受伤较轻的周晓华,在前来看护她的同学面前,尽量表现出轻松。她说,自己宁愿相信那件事没有发生过,只是一场噩梦。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她一直尽力不去回想那天发生的一切。

  38床的李浩是成县东关小学二年级学生,在车祸中失去了父亲,他的头部仍缠着绷带,背部也撞伤了。李浩的姑姑守在病床边,看着一旁无忧无虑的孩子,满面愁云:“原本家中靠李浩的父亲摆一个刻图章的小摊勉强度日,现在断了生活来源,一家四口的日子可怎么过?”她回忆说,当天下午接到电话,亲戚朋友都赶到医院。弟弟李杰被送到县中医院,不到半小时,因抢救无效离世了;小李浩在县医院一直昏迷,左耳、头部有多处创伤,直到第4天才清醒过来。料理完弟弟的后事,全家人更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李浩的继母没有工作,还拉着一个仅10个月大的女儿;爷爷74岁,已不能自理生活,在街上常常走失。她现在最担心的是,小李浩病愈后还能不能继续上学!

  39床的的镡之俊1岁半,在车祸中失去了母亲,采访中一直在床上沉睡。

  父镡海峰攥着孩子稚嫩的小手,低着头,不时地咳嗽。镡海峰说,那天他一家三口回老家化垭乡探亲,下午他把妻子和儿子送到了车上让先回县城。谁知这一别,竟和妻子没有说上一句话。得知事故消息,他急火火赶到医院。但是,当晚8时,妻子还是永远离开了他。孩子的姑姑指着孩子新拍的肺部CT片说,孩子的伤还很严重,呼吸一直很急促,醒了就哭喊着要妈妈。可是,幼小的孩子哪里知道,无情的车祸已经夺去了母亲27岁的生命。

  道路交通,生命系于车轮。超员超限、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带病车上路、客货混装、中途超员上客、危险品上车、酒后驾驶、滥用驾驶员、违章操作……每一次违章,每一点大意,都可能带来重大的灾难。成县“10·4”特大交通事故再一次警示社会: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驾驶员因素是导致事故的关键

  记者从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获悉,今年1月至10月20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36人,伤101人。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基本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56%。

  但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群死群伤有所上升,其中3人以上事故发生5起,死亡27人,伤54人。

  省运管局车辆安全处处长寇学聪分析认为,今年的事故从季节分布看,1、2月份是事故高发期,特别是进入冬季,受春运高峰及恶劣气候的影响,事故发生率较高;从事故原因看,驾驶员因素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查明事故原因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与驾驶员违章超载、超速、违章超车、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从事故形态看,碰撞和坠车占总事故的82%。

  本报记者郭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