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 2020-03-08 04:48 热度: 649°
2014年8月25日16时03分,马克驾驶新A99290号大客车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车站发出,于8月26日12时14分行至连霍高速公路2616公里加300米处时,突然左拐冲撞中央隔离带后,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冀AKH879号牵引(冀AMR08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相撞,造成12人当场死亡、3人抢救无效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50万元。2014年8月28日凌晨,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酒泉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新疆自治区、河北省有关部门也派员报名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甘肃省事故调查组技术组通过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技术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新疆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受甘肃省政府委托,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南州“3・3”等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批复》和连霍高速甘肃瓜州“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上报的《连霍高速甘肃瓜州“8・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依法依纪追究以下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