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于1980年10月筹建,1982年5月1日正式办案,2012年7月正式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纳入甘肃省法院序列,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法院,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全院定编39人,现有人员31人,其中:法官22人,四级高级法官12人,一级法官9人,二级法官1人。其他工作人员9人。全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1人,所占比例为100%。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甘肃省武威市武南镇。
[职能(业务)范围]管辖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的兰新线(打柴沟——柳沟)、干武线(武威南——干塘)、敦煌线(敦煌——柳沟)及兰新高铁线(青海省浩门--石板墩南)共2138余公里铁路线内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刑事案件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武威市凉州区内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所获荣誉]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00年11月获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0年和2002年两次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5年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08年初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03-2007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10年初再次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08—2009年度“全省优秀法院”。在2004年“好班子”评选活动停止前,院党组连续十年被评为“好班子”。2003年9月行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国家二级”标准。
[机构组成]现内设有立案庭(信访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室、法警大队、政工科、纪监科等共计9个部门。我院按照编制确定的人数为39人,现实有干警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