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曝光4起疫情期间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图)
中国甘肃网2月22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 文/图)疫情面前,“宅”在家里就是为疫情防控做贡献,但有些人不仅随意外出,还酒驾醉驾以身试法。从1月24日至2月22日,兰州公安交警共查获饮酒驾驶9起,醉酒驾驶24起,其中在永登县辖区查获的醉酒驾驶便有13起之多。
以下是几起饮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2月7日00时58分许,永登交警在永登县滨河路龙泉高速大队门口路段处查获查获一名醉驾司机,经鉴定,驾驶员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期间驾驶员在驾驶途中还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驾驶人马某受伤车辆受损。
案例二:2月8日20时58分许,永登交警在永窑路通远乡政府路段处查获一名醉驾司机,经鉴定,驾驶员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4mg/100ml,属饮酒驾驶。驾驶员在驾驶途中发生轻微伤人事故。
案例三:2月12日19时54分,永登交警在永登县城关镇玫乡路查获一名醉驾司机,经鉴定,驾驶员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4.1mg/100ml,属醉酒驾驶。
案例四:2月15日20时40分,在永登县城关镇人民街
永登交警查获一名醉驾司机,经鉴定,驾驶员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4mg/100ml ,属醉酒驾驶。
交警提醒:目前正处于防控疫情期,建议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聚会、不聚餐、少出门,非必须、不出门;请大家一定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首先,虽然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的车流量可能相对以往较少,同时行车速度都有所提高。人在饮酒后或者醉酒状态下,知觉和感觉判断能力下降,会出现反应迟钝,意识混乱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是极其不安全的。
其次,部分驾驶人会认为在特殊时期,路面交警的精力都放在疫情防控上,就不会对酒驾行为进行查处,但实际情况是,无论在什么时候,交警对酒驾行为都是绝不姑息的,千万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