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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通报新疆克州“8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张晓松、杜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日前对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8?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通报,同时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记者18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了解到,2008年8月12日12时4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新P02215的宇通牌大客车,载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的学生和家长,由阿合奇县客运站出发到阿图什市体检。15时30分许,车辆行驶至阿图什市与阿合奇县交界处突然失控,发生侧翻并碰撞路边山体,造成25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经初步调查,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驾车在连续下坡的山区道路上行驶时,由于车速较快,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侧翻并碰撞路边山体。事故暴露出一些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地方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仍不够深入等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学生集体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事故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