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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洪官屯镇3月16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最新通报

据茌平县人民政府官网最新通报:3月16日8时40分许,我县洪官屯镇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经查,肇事司机苗某驾驶号牌为鲁PC8153号客车(核载31人,实载30人),沿省道254线由南向北行驶至119公里+800米处时,与由北向南由王某驾驶的号牌为鲁PUT507号轻型货车、由北向南行驶的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轻型货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客车乘车人有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在送医治疗的26人中,8人已出院,6人住院治疗(均无生命危险),12人住院观察。

事故发生后,我县公安、卫生、应急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勘查现场、维护秩序,以最短时间将伤者就近分送4家医院救治,并随即启动应急预案。茌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指挥处置救援工作,并成立了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调查处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省公安厅交管局领导同志也迅速赶到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经初步调查,该事故是因客车驾驶人违规操作,驾驶车辆突然进入对行车道,与对行的货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客车侧翻。目前,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正积极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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