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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 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严查交通违章,是对市民负责任的表现。”4月27日晚9点,在莱芜市人民医院路口,刚刚完成吹气式酒精检测的驾驶员高兆锋颇有感触,“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还市民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当天晚上8点至12点,莱芜市公安局开展了夜间集中查控行动,严厉打击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是市公安局集中开展“对生命安全负责 向交通事故宣战”道路整治行动的一个缩影。 
    结合正在开展的“五项整治”、“七类重点车辆、七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2万余起,人均查处交通违法数全省第一。推行多警种联合路查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路查17次,查处酒驾、醉驾274起,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同时积极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将59处确定为2015年度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整治重点,其中,9处实行市政府挂牌督办,其余50处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限期整改。摸排建档“七类重点车辆”652台,七类重点驾驶人员562人。将酒驾毒驾、年度记满12分、年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记录、发生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四类”重点驾驶人纳入派出所重点人口管理,目前已累计摸排5829人。狠抓源头管理。严把车辆注册关、驾驶人考试关和车辆年审关,坚决杜绝不合格驾驶员、车辆流向社会。扎实推进“五项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专用校车151辆,接送学生车辆371辆,渣土车166辆,全部纳入信息化系统动态管理。研究制定《智能化交通建设实施方案》,全市56套电子警察设备、43处卡口设备、53处高清球机实现正常抓拍,566路视频接入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在3个交警大队设立视频巡逻队伍。今年以来,共抓拍、录入交通违法行为11.7万余起。 
    在此基础上,莱芜市公安局建立了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运用大数据理念全面分析近几年以来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提高工作针对性。同时,探索建立交通动态监测体系,搭建分析研判模型,为科学决策、精确指挥提供数据支持。目前,已完成2014年的全市交通事故及死亡事故分析报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全市公安干警要竭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势持续向好。”市公安局局长王茂祯说。 
    数据显示,1至4月份,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2.8%;死亡人数同步降16.9%;受伤人数同比下降3.24%;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2.7%,“四项指数”全面下降。(记者 武希刚 通讯员 翟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