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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新一批终身禁驾名单公布 共3人上榜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6月26日讯 (见习记者 张宏博) 6月25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新一批终身禁驾名单。其中,曲华、周元利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高庆峰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同时,三人均被交警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22日22时42分许,曲华饮酒后持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309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309 42KM+500M(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米山中学北)处,小型普通客车右前端与在机动车道内停留的行人身体相碰撞,致行人当场死亡、小型普通客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曲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又投案。经调查,曲华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疏忽大意、肇事逃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最终,曲华被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8年5月18日20时许,周元利持证驾驶小型轿车,沿省道804由西向东行驶至9KM+200M(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金家庄村南侧)处,小型轿车前端与顺行在前的无证醉酒驾驶毕某的拖拉机尾部相碰撞,小型轿车失控又与路北侧的护栏相碰撞,致毕某当场死亡,周元利及乘坐手扶式拖拉机的张某二人均受伤,两车及路北侧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周元利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于5月19日被查获。经调查,周元利驾车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肇事逃逸,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终,周元利被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14日21时27分许,高庆峰持证驾驶轿车沿双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信河路交汇处左转弯时,与吴某持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双城路由北向南行驶相撞,造成吴某重伤二级,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高庆峰弃车逃逸,于7月1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调查,高庆峰驾车未按规定让行、肇事逃逸,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终,高庆峰被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