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2019张家界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小编从湖南省统计局、张家界市统计局以及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各大官网公布的相关通告中,了解到2019年张家界的医疗保险缴纳和报销规则将有所调整。
云南张家界医疗保险
2019张家界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张家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规定,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及张家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张家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884元(5324/月)。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以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2979.5元/月)为准。个人缴纳:3194.4×2%≈63.88元,单位缴纳:3194.4×6%≈191.66元。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以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15972元/月)为准。个人缴纳:15972×2%≈319.44元,单位缴纳:15972×6%≈798.63元。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处于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缴费基数以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个人缴纳:职工工资×2%,单位缴纳:职工工资×6%。
2019张家界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一、可以报销的范围
1、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二、不能报销的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2019张家界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城镇医保》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按55%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50%报销。
《农村医保》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药品费:按35%-70%报销。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限额500元,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注。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城镇医保10万/年,农村医保2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自付。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张家界市社保中心。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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