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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6人被终生禁驾 1人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2月14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希文)14日,兰陵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了6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1人因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被禁驾,持有准驾A2型驾照的2人,B2型驾照2人,C1型驾照2人,年龄最大的48岁,最小的29岁,驾龄最长的10年,最短的仅1年。

  2018年7月6日21时许,驾驶人焦某(男,38岁)驾驶小型汽车行至省道229线兰陵县芦柞镇某路段时将一辆脚蹬三轮车撞倒,造成骑车人秦某某当场死亡。兰陵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民警发现驾驶人焦某有饮酒嫌疑,当场将其带至医院实施抽血化验。检测报告显示焦某饮酒达到170mg/100ml,属于醉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违法行为。

  据焦海龙供述,案发前,在城区一家饭店喝了4瓶啤酒,然后就开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同年9月11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对焦某犯交通肇事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作为驾驶人首先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惜来之不易的驾驶证,切勿酒后驾车。其次,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迅速拨打报警电话,一定不要逃逸,否则一旦构成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有可能被终身禁驾,永远失去驾驶机动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