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 招远交警愿你出行平安!
疫情防控下的城市,
失去了往日的喧嚣,
道路也没有了原来的繁忙,
居家隔离,足不出户,
平安、健康
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赶路的你,
或者正在奔向工作“疫”线,
或者去购买必需的生活用品,
或者还有其它等待你必须去办的事情。
在车辆稀少的马路上,
没有了往日的拥挤,
你是不是在“自由”驰骋,
超速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
还是心不在焉,
经过曾经繁华的路段,
视线不良的路口,
不再小心翼翼,仔细观察。
交通事故依然
每天都在发生,
我们一边在祈祷平安,
一边又罔顾安全。
事实告诉我们,
任何间都不能麻痹大意,
在宽敞空旷的马路上,
行驶速度依然要慢一点,
经过路口时一定要仔细观察。
要像戴口罩一样,
你的一个细心的驾驶举动,
一次驾驶行为的自律,
不仅可以避免一起交通事故,
更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病毒传播的机率。
疫情当前,
我们要齐心携力,
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疫情防控上,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确保每一个人平安。
面对时艰,
我们要自觉遵守法规,
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不顾此失彼,
驾车出行,
才会像居家隔离一样的安全。
不管设卡防控有多苦多累,
我们依然坚守岗位
不分白天黑夜,
巡逻在道路上,
时刻守护着你的平安。
经历过疫情洗礼,
我们对生命应该更加敬重,
让我们一起努力,
多一分礼让,少一分争抢;
多一分等待,少一分匆忙,
多一分安全,少一分危险!
让我们一起守护,
你我平安,社会平安,国家平安!
附:交通事故案例1起
2020年2月9日上午8点26分,在河东路北园路口,附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处理中队民警接到122指令后,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调查,驾驶人徐某驾驶鲁fg**63轿车,沿河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北园路口时,与沿北园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鲁f2**w9轿车(驾驶人郭某某)相撞,致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
民警
提醒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路上车流量较少,驾驶人朋友们驾车上路行驶时,易产生麻痹心理,车速较快,不注意观察,引发交通事故。且发生交通事故后,易造成人员聚集,产生交叉传染的风险。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