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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接到关于我省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的反馈意见后,我们对照意见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总结,深刻分析和总结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着力谋划好当前及下步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中小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具体整改措施情况如下:

  一、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接送学生车辆管理

  (一)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详细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摸清校车和私人提供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排查工作台账,把接送学生车辆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重点排查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情况,及时追究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责任。对不符合要求和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协调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载运学生。三是全面排查通行线路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标志标识和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划定校车专用停放区域,为学生上下校车创造安全、便捷的“绿色通道”。四是立即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市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快校车管理办法立法进度。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山东省各级政府迅速建立健全了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并认真落实定期协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同时启动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目前,立法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山东省教育厅正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履行程序,近期即将出台政府法规,为我省校车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从根本上规范和加强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应急工作。一是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健全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应对措施,防范大雾、降雨、降雪及路面结冰等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二是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极端天气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载送行为。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载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救援组织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四)畅通举报渠道。要求各市设立举报电话、联系人和举报奖励措施,方便并鼓励教师、家长和学生积极向教育部门、学校和公安机关举报非法载送学生车辆和各种不遵守交通法规载送学生的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拒绝和抵制非法载送学生行为。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一)明确校车发展指导政策。根据山东省实际,进一步明确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长效机制,推动出台支持校车服务所需财政资金分担办法,并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和贫困地区倾斜。

  (二)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监控平台,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动态监控。通过颁布法规、下发文件通知及会商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分工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机制。

  (三)严格安全责任追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监管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及时,事前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的严格倒查追责。

  (四)强化安全主体责任。主管部门与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加强安全基本条件建设,坚决杜绝使用非法车辆载送学生。

  三、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对师生和家长安全教育。要求各市立即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各学校通过召开全体师生员工大会、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通报典型案例,宣传安全常识,实现交通安全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

  (二)加强对驾驶员和照管员安全教育。要求各地、各单位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与有关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山东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山东电视台综合频道“问安齐鲁”“早安齐鲁”等安全警示教育节目,面向全社会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各类校园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