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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蓬莱幼儿园接送车无校车许可 类似园还有5所

事故现场(图片来自网络)

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据国家教育部网站消息,2014年11月19日上午,山东省蓬莱市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难,含11名幼儿园幼儿、1名司机,令人十分痛心。为督促地方政府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管,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由国家督学和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督导组,于11月19日至21日赴山东省蓬莱市进行现场督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事发现场,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事故调查组了解核实情况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根据督导组实地督导情况,结合蓬莱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情况报告,形成了山东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督导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19日上午7时30分左右,烟台市金进建材有限公司一辆砂石运输车(核载12.85吨、实载24.28吨,超载88.95%),沿尚未启用的烟台新机场连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潮水镇刘家庄村路段时,因躲避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面包车发生侧翻,侧翻过程中,与小型面包车碰撞挤压,造成小型面包车上11名幼儿及1名司机死亡,另有3名幼儿受伤。

经调查,事故中伤亡幼儿属蓬莱市潮水四村幼儿园,该园是烟台市级一类民办幼儿园,2007年登记注册,在校幼儿104人,教职工5人。所乘面包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由园长和车主通过口头协议雇用,用于接送幼儿上下学。面包车核载8人,事故发生时实载15人,超载87.5%。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委、省政府委派常务副省长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工作。烟台市、蓬莱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从离现场最近的潮水镇调集工程机械、消防车辆和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救工作。事故发生当日,当地政府在事故现场成立指挥部,同步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全力救治受伤幼儿。抽调全市最好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和药物对伤者进行抢救,3名受伤幼儿得到了及时有效救治,其中1名受伤女孩已于21日康复出院。二是细心做好善后。组织国家级心理咨询师成立心理援助流动站,对事故伤者及伤亡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和疏导,组织举行悼念仪式;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依法研究赔付方案,督促保险公司、责任单位落实赔付资金,确保赔付到位。三是及时公开信息。以通稿形式于11月19日上午11时50分向社会公布有关事故信息。三是配合做好事故调查。配合省政府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同时,公安部门已控制砂石运输车驾驶员、工程单位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将依法认定其事故责任。

三、存在问题

11月20日,山东省政府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目前,事故原因、事故责任、监管部门责任调查和追究工作正在进行中。从现场督导情况来看,当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存在以下问题:

(一)办学机构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蓬莱市潮水四村幼儿园园长为追求效益、降低成本,没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没有真正把幼儿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办园安全基本条件欠缺,没有正规校车,无法满足幼儿接送需求情况下,招生数量超过百人,违法雇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车主,使用无校车使用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面包车接送幼儿上下学,对面包车违法超员驾驶和违反交通法规横穿未验收道路行驶等行为没有制止。督导发现,蓬莱市还有5所幼儿园使用无校车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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