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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新模式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为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的优质服务,2017年以来,莱州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建、共治、共享”原则,以贯彻“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一次办好”的目标要求为抓手,扎实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模式升级应用,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稳定风险,筑牢平安建设根基聚焦。

科学顶层设计 创建运行架构

2017年初,莱州市公安局切准以往单靠行政手段调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效率低、信访复议和群众不满意这一痛点,形成建立“三调联动”机制的构想,明确发展方向。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法院、司法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探索成立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划分受立案登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审判、档案管理六个功能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公示挂牌、统一台帐管理。

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依托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办公区建成,占地面积600余平方米,紧贴基层农村老百姓需求,突出“务实管用”,聚焦“一次办好”,落脚“群众满意”,推动交通事故多元调处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而且从各部门抽调骨干精英,集成力量组成强队,分别担负行政调解任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具体负责司法调解和审判任务,拉起“三调联动+司法确认”一体化组织架构。

完善操作路径 再造高效流程

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遵循矛盾纠纷递进化解规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种方式和鉴定机构。只要调解成功,调解方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送达当事人;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当事人再自行选择其他调解方式,直到进入交通事故法庭判决程序,最终化解矛盾纠纷。

“一站式”多元调解模式,让当事人能一次性办结交通事故事实认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等事宜,真正实现了“走进一个院、办妥所有事”的目标,特别是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介入,既解放了警力又确保民警能拿出足够精力开展事实调查、证据固定等,有效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今年1月9日,李某驾驶重型半挂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三轮驾驶人武某和乘车的老伴儿死亡。由于临近春节,死者亲属情绪激愤,认为交警认定的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是在偏袒肇事者,先后多次到信访局和市政府聚集上访,并致信市委书记反映警方办案不公,并扬言进京上访。经过多次接访无果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法院三家经过会商,决定启动“三调合一”联合攻坚,行政调解负责解释案件事实和责任认定,人民调解负责解释受害方权利人确定及赔偿款项分配,司法调解负责解释赔偿范围及标准。最终,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消除了不稳定隐患。

交通事故审判是矛盾纠纷调处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审判,依法否定无理诉求,判决赔偿的结果支持原有的调解结论,能够从更严格法律意义上化解矛盾纠纷。

立足高质运行 健全保障机制

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在全面实现事故处理执法办案信息化的基础上,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将事故民警、处理时间、法律服务等事项全部交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并将调解流程全部公开,事中接受全面监督,事后及时回访当事人,确保事故纠纷调解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交通事故法庭也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对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申请交通事故法庭确认其效力,同时交通事故法庭发挥督促程序的功能,将符合法定条件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作为申请支付令的依据,维护调解工作的法律权威,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三调联动”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个平台全程受理,无缝对接高效服务,透明公正和谐解决”的目标,2017年以来,信访、复核、投诉数量同比下降超过80%。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是烟台唯一一个获取此殊荣的单位;“人民调解+”做法被《法制日报》系列报道刊发;人民解调委员会负责人李少青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交通事故法庭作为全国法院系统践行“125”工作法经验在山东电视台“法制在线”栏目播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