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州市纪委关于澄清4起不实举报的通报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迎难而上、冲锋在前、顽强拼搏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4起经核查不实的信访举报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反映齐河县人民医院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1月28日晚,齐河县安头乡某村村民甘某某拨打德州市12345市民热线反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其在齐河县人民医院花30元钱高价购买了一个白色普通口罩”。经齐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调查,齐河县人民医院不存在以30元的价格售卖普通口罩的问题;经齐河县公安局调查,甘某某近期未在齐河县人民医院购买口罩,属无故捏造事实的虚假投诉,严重干扰了正常工作秩序,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2020年2月3日,齐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经齐河县纪委监委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反映齐河县宣章屯镇小曹村党支部书记曹立果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20年2月,有微博举报反映曹立果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经查,2020年1月31日上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齐河县宣章屯镇小曹村村民曹某伟等四人在村民曹某升家院内聚集,利用扑克牌打“拖拉机”赌博。曹立果在值班巡查期间,发现四人赌博,便进入院内,制止赌博行为,并对参与赌博的四人进行批评教育,曹立果未参与赌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参与赌博的曹某伟等四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经齐河县纪委监委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三、关于澄清反映禹城市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1月,有匿名举报反映禹城市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摊位划分中存在内定摊位位置问题。经查,禹城市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序、安全经营,提前制定了经营区域和摊位划分的方案,划分了3个销售区域,根据经营者报名数量进行划线编号,采取公开抽号方式决定经营者摊位位置。2019年1月29日,禹城市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进行了公开抽号,现场抽取确定了62个烟花爆竹经营摊位,抽号划分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内定销售摊位的问题。经禹城市纪委监委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四、关于澄清反映乐陵市交警大队民警朱龙潭、郭斌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2月,有实名举报反映郭斌、朱龙潭在处理某交通事故中与事故一方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故意偏向对方问题。经查,该交通事故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未发现办案民警与事故一方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经乐陵市纪委监委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以上澄清的4起不实信访举报中,有的是匿名、冒名举报,有的是举报人捕风捉影、妄加猜测或者不熟悉政策而错告,有的是为获取不合理利益而诬告;有的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正常履职却受到质疑等。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干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必须予以澄清。
当前,我市正处于努力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委(党组)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要加大对一线党员干部关心关爱力度,还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消除干部负面影响和思想顾虑,切实营造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保持执纪执法的力度,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又要体现保护干部的温度,鼓励干部大胆作为、勇于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