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出交通事故 宝鸡一单位禁止职工骑车上下班
更新时间: 2020-03-08 11:30 热度: 771°
“怕出事故,就不让职工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吗?”
昨日,西安铁路局宝鸡工务段职工向华商报反映,近日单位发通知全面禁止骑摩托车和电动车(脚蹬电瓶车除外)上下班,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如有违反者将扣分罚款。
职工王师傅说,工务段共有数千名职工,单位出台这样的规定不合适,“如果单纯是为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还不如多给职工讲一些安全出行普法课。”王师傅说,工务段领导的行为涉嫌侵犯职工合法的出行权益,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对此,宝鸡工务段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出台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为职工安全着想,近些年来因为职工骑车上班屡出事故,给单位的正常工作带来影响,加之上班路途坐车也就两三站路,所以单位才决定不让职工骑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只要职工下班回家后,再采用何种交通方式出行,单位不会限制。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应限定在管理制度范围内且应合法,单位对员工的处罚也应依据管理制度进行,骑电动车上下班不应作为处罚依据。
华商报记者丁瑜
编辑:张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