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52人终生禁驾 均涉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张超 实习生 梁亚鹏)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没有停车救人,反而选择肇事逃逸,对于这类司机的违法行为宝鸡依法作出严厉制裁。昨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了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宝鸡52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而向社会公开名单的举措在全省尚属首次。
3人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宝鸡市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31人,其中吊销2年231人,吊销5年147人,吊销10年1人,终生禁驾52人。这52人都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人。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相关法规,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52人中,26人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23人因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有3人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逃逸。
52起案件中,2013年17起,2014年16起,2015年上半年19起,涉案呈上升态势,“因此,公布该名单,是希望发挥警示、教育、监督作用。”宝鸡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宋继伟表示。
5年以下驾龄者居多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对这52人进行分析后发现,从案件性质和情节看:肇事者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差,52起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情节恶劣,都是致人死亡事故,其中29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不履行法定义务,没有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而是驾车逃逸,主观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占案件的55.70%,26名肇事者明知酒后驾车违法,却抱有侥幸心理,发生致人死亡事故,占案件的50%。
从肇事者年龄看:年龄最大的58岁,年龄最小的21岁。30岁以下18人,30岁至50岁30人,50岁以上4人。
从肇事者驾龄看:驾龄最长18年,驾龄最短1年,其中4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龄1至5年的27人,占总人数51.9%;驾龄5至10年的15人,占总人数28.8%;驾龄10年以上的6人,占总人数11.5%。
从肇事者性别看:男性驾驶人50人,女性驾驶人2人。从肇事者驾驶车型看:小型车39人,摩托车7人,货车6人。
禁驾者一旦驾车将严查
据了解,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媒体公开终生禁驾司机名单,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宋继伟强调,通过智能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这些终生禁驾人员是否驾车进行定点、定时、定人检查,一旦发现他们驾车将从严查处。
此外,宝鸡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警车、执法设备等投入到路面,通过设卡检查、流动巡查、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酒后驾车、超速、超员、强超抢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