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公路段依法追回一起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路产损失
更新时间: 2020-03-08 11:57 热度: 1061°
丹凤武关隧道2013年10月16日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使隧道内发生火灾,经过司法程序,于2015年7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当事人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丹凤公路段路产赔偿费10.5万元。近日,以法得到赔偿,地方路产路权得到了保护。
2013年10月16日10时许,陕西咸阳半挂货车沿31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1290K+600M处(丹凤县武关隧道内)时,因超越同方向行驶车辆的过程中与对面而来的河南西峡半挂货车在隧道内发生碰撞起火,双方车辆燃烧,致使隧道受到严重损坏。
事件发生后,丹凤公路段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派路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疏导交通的同时,进行现场勘验取证,评估路产损失,取得第一手证据。2013年10月29日,交警部门作出该事故责任认定,咸阳半挂车辆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丹凤公路段随即与事故责任人交涉路产损失赔偿,交警部门也进行了多次调解无果后,于2014年1月10日丹凤公路段向丹凤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咸阳半挂车辆驾驶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路产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
根据丹凤公路段诉讼申请,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室委托商州区价格认证中心对原告的路产损失进行鉴定。后经丹凤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于2015年7月2日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当事人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丹凤公路段路产赔偿费10.5万元。至此,这笔路产损失在法律的保护下得以挽回,为维护地方路产路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刘王宝 通讯员 陈章丹 张馨兮 张宏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