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起诉离婚十四载 一段婚姻终告结
“家事难断,离婚案件难上加难——判和,两颗受伤的心继续纠缠;叛离,一段婚姻就此终结。这是我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的由衷体会。”最近,主持调解离婚的袁法官如是感慨。
案情回顾
原告刘女士与被告严先生于1997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五女(其中三个女儿转送他人抚养)。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性格差异大,婚后双方收入微薄,导致夫妻感情一直不和。加上被告不务正业,脾气暴躁,时常为家庭琐事与原告争吵,并对其拳打脚踢,甚至经常殴打小孩。原告实在无法忍受,于2005年向分宜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原审法官鉴于其家庭是低保户,且3个孩子年龄尚小,这时候判离婚,对这个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在充分做好原告工作后,原告同意撤回起诉。一个几近破碎的家庭,又艰难地维持了十多年。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两年前,被告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致二级伤残,命运多舛,使其对生活变得更加暴戾,对原告打骂也更加极端。2018年春节过后,双方正式分居,两个小孩跟被告一起生活。同年9月,刘女士再次诉至该法院要求离婚,此时被告缺乏正常的劳动能力,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破镜难重圆,夫妻关系持续恶化,夫妻感情完全破裂。2019年5月,刘女士第三次向该法院起诉离婚。
办理过程
原告诉请判令离婚,6岁儿子小俊(化名)由被告抚养,15岁的二女儿小可(化名)由原告抚养。案件受理后,袁法官通过仔细研判,查阅原审案卷,多方开展调查。一方面与其大女儿小慧(化名)、邻居及村委谈话,了解其家庭收入、夫妻感情、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等事实;另一方面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多次与双方沟通,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由于积怨已深,刘女士情绪时常激动难抚,心结难解。严先生亦是隔阂太深,经常失去理智,双方各持己见,调解过程十分艰难。袁法官并未就此气馁,这起离婚案件,关键还是抚养权问题。双方虽然感情破裂,但是他们感情并非没有交集。袁法官适时抓住这一点,从他们3个孩子身上找到解决办法。
调解离婚
经多次调解,这起历经14年,3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以双方满意的结果为这段婚姻画上句号。一是从有利于小俊的健康成长考虑,袁法官找到小惠,由其出面做通母亲的工作,再结合现实情况,对原被告晓之以理,由原告抚养小俊至成年;二是为了照顾被告,对小可动之以情,由其改随父亲生活,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
结案后,袁法官多次电话回访,双方表示离婚后不仅不再抱怨生活,而且积极努力去营造安稳而幸福的生活。(通讯员 袁群英 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