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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女子开车“撞”了人 伤者反问“你行车记录仪好着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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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 实习生 张晗)本想着趁天气晴朗带娃出去溜一圈,却没想到遇上了一起匪夷所思的交通事故。3月5日上午,张女士在榆阳中路行驶时,一名男子迅速从绿化带出来撞在了她的车上,并向她索要8000元。经榆林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调查,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为故意碰瓷,已经移交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

  带娃出门溜达

  没想到惹上一场“交通肇事”

  3月5日,天气晴朗,刚喜提爱车的张女士带着女儿准备出去转转,然而走出家门没有多远就惹上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从绿化带中突然冲出来撞在了她的车上。

  “刚驶入榆阳中路的时候,路上车比较多,所以车速一直比较慢。突然道路中间的隔离带里就冲出来一个人撞在了我车上。”张女士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随后她赶忙下车查看,受伤男子(惠某)就说他头和腿有点疼,自己就赶紧把伤者(和他的同伴)送至榆阳区中医医院救治。

  据张女士讲,两男子上车后就询问“你这个行车记录仪是否正常?你的车买保险了吧。”得到肯定的回复后,两男子便不再作声。到达医院后惠某被诊断头部外伤和左膝关节外伤。

  “我当时协商说赔个医药费就行,对方两个人打电话叫另外一个人过来,开口就要8000元。”张女士越发觉得这起交通肇事有很大蹊跷,于是选择报警。

  索要8000元未果

  交警认定为故意“碰瓷”

  榆林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由于现场已经被破坏,民警将双方带回事故中队调查。

  3月11日,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一波告诉华商报记者,通过对双方进行谈话,并查看行车记录仪的监控后判定,这是一起“碰瓷”案件,案件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据惠某的同伴李某交代,他们二人骑摩托车行驶至榆阳中路后,将摩托车停放至路边,随后两人步行至道路中心的绿化带,李某示意惠某蹲下,这时过来一辆白色小轿车,李某示意惠某站起故意扑到车上。随后,二大队事故中队将案件移交至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航宇路派出所。

  目前,李某和惠某已被榆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何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