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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公安系统开展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大宣传

齐齐哈尔交警支队紧密结合目前开展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形式,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亚洲多次对交管宣传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强调,“宣传教育是预防事故的治本之策,是公安交管部门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是每名交通民警都要履行的重要职责,要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在治本上持之以恒”。交警支队将宣传工作上升到“宣传力就是战斗力、就是执勤力、就是落实力”的高度,细化活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了“大宣传”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开展“四大”攻坚战以来,支队投入资金近二十万元改装了多台宣传车,制作了宣传展板,印制了宣传挂图、标语、传单、提示卡。此外,还拍摄了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支队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摄制的《齐齐哈尔市文明出行守则(三字经)》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一经播出,反响热烈。

交警支队以交通安全宣传“八进”为载体和切入点,组织支队女警宣讲团及各大队宣传民警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企业、机关、部队、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场所,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宣讲百余场。充分依托基层科所队、办事大厅,摆放防范交通事故宣传展板、张贴警示挂图、悬挂宣传标语,播放警示片和公益广告,发放宣传单,对办理业务群众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大队组织人员在人员密集场所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加油站等地设置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台和流动宣传车,由民警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同时进行讲解,在解答过往群众问题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交警支队不断深化与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常识,剖析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在此基础上,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围绕支队中心工作,对热点、焦点问题,邀请记者随警采访,在让群众看到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同时,也看到交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攻坚战”开展至今,支队累计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0篇、省级媒体发稿34篇、市级媒体发稿189篇,每周六、日在齐齐哈尔电视台一频道黄金时间播出《鹤城红绿灯》“攻坚战”特别节目34期,每周三早上7点广播交警直播间18期。

交警支队充分利用“新媒体”特点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借助微信平台将违章查询、服务咨询、警民互动、监督举报等工作推向手机终端,及时发布路况或者管制信息,提醒驾驶人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既缓解道路拥堵又减轻交管部门压力,无“微”不至地打造人性化的服务平台,一年来,共发布各类大风预警、暴雪预警、封路信息等各类信息720余条。自9月份以来,各县(市)区大队相继建成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微信群43个,将全市重点旅游、客运、危化品企业和学校1638名重点驾驶人加入了微信群。依安、富裕、甘南等大队陆续建立起以乡镇为单位,包括村屯长、农机监理、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驾驶人等在内微信群、短信群,全覆盖远程开展宣传工作。

交警支队为创新宣传形式,与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齐齐哈尔广播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社密切配合,于5月18日至1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出行、礼在鹤城”志愿服务活动。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为契机,在繁华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协助执勤交警疏导交通和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的行为,引导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残疾人等顺序穿过马路,纠正车辆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的现象,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接受群众求助服务,引导公众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努力营造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让交通安全意识常驻群众心中。各县(市)、区大队针对农民交通法律意识淡薄,出行随意性较大的特点,在农村开展“文明出行、礼在鹤城”志愿服务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丛锐、刘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