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阳城:摩托车违规行驶引发惨剧
黄河新闻网讯(陈俊儒)近年来,摩托车以它经济实惠、便于驾驶、方便快捷的优越特性,备受群众青睐,然而摩托车在带给人们出行方便、快捷的同时,其速度快、稳定性差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些摩托车驾驶员法制意识薄弱,认为摩托车上路可以不用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驶,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都应该得到及时纠正。近期阳城县发生两起摩托车死亡事故,以此为警示,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
7月16日14时许,姬某驾驶晋FXXXX号葛汽牌重型自卸货车沿阳店线由东向西行至11KM+965M泽城桥路口路段,遇有郭某驾驶无牌雅马哈125型二轮摩托车从迎面驶来向路北路口左转弯行驶,相遇中,摩托车前部撞于货车左前角,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郭某(男,32岁,某煤矿职工)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郭某存在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在交叉路口转弯时未避让直行车辆的违法行为。
7月18日7时许,徐某(女,52岁)无证驾驶无牌豪爵125型二轮摩托车,沿县城新阳西街由西向东行至三禾村镇银行对面路段,将路上行人梁某(男,72岁)撞倒,造成摩托车损坏,徐某重伤,梁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徐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在县城主要街道、繁华路段行驶安全意识不强,未注意避让行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上述交通事故案例可看到,涉事的摩托车司机,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非常薄弱,比如都不戴头盔、不靠右行驶,甚至还酒驾、醉驾等。
在此,阳城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暑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上路行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摈弃交通陋习,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加塞,时刻紧绷安全驾驶这根弦,确保行车安全。特别是广大家长朋友们要以身作则,时刻教育提醒正在休假中的大、中小学生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孩子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