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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城区试点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城区法院、城区司法局召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确定在城区范围内试点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创新人民调解参与社会治理模式。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遵循自愿、合法、便民、灵活、快捷、高效和不收费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依法进行调解。“诉调对接”范围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或者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事故各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财产损失纠纷;简易事故快处快赔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郭赟   张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