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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交警大队破获“7·7”交通肇事逃逸案纪实

  随着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交通事故数量也随之增多。面对交通事故,有些驾驶人选择积极面对、及时处理,而有些驾驶人则抱着侥幸心理,选择肇事逃逸。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等待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必定是法律的惩罚。

 

  交通事故演变成肇事逃逸

  7月7日20点,天已经黑了下来,盂县香河南路实验二小门前依旧车来车往,川流不息。从监控画面上看到,20点23分许,两个骑自行车的驾驶人由西向东一前一后陆续经过实验二小门前,突然,一辆从同一方向驶来的黑色小轿车,不慎将骑行在后的驾驶人撞倒在地。小轿车驾驶人意识到撞人,将车在前方停好后,迅速下车查看情况。这时,另一名自行车驾驶人也赶来询问伤情。大概两分钟之后,轿车驾驶人在路人的帮助下,将伤者抬上车,并送往盂县人民医院。

  盂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20点40分左右,轿车驾驶人带着伤者和另一名自行车驾驶人(伤者丈夫)一起赶往急诊室。找医生接诊、询问病情……一番忙乱之后,终于将伤者安顿下来接受治疗。在急诊室门口,轿车驾驶人跟伤者丈夫说,刚才着急,车没有停好,需要出去挪一下车。伤者丈夫这时已经有了戒备之心,担心驾驶人借故离开,便提议和驾驶人一起出去。可即便这样,驾驶人还是上车之后,一踩油门绝尘而去,再也没有回来。

  原本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但肇事者将伤者送到医院之后,借故挪车逃离医院,演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连夜排查嫌疑车辆

  20点50分左右,盂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伤者家属报警。简单了解情况之后,事故中队副中队长李明立即带领民警赶到医院探望伤者情况。伤者今年62岁,本想着趁晚上天气凉爽,和老伴一起看望亲戚,没想到祸从天降。虽然伤情不是很严重,但由于自己年龄大,经过撞击摔倒,半边身子不能动弹。据伤者描述,肇事者开一辆黑色小轿车,30岁左右,其他有效信息都没有留下。

  李明说:“虽然肇事者将伤者送到了医院,但在伤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同样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追查肇事嫌疑人的行动当即展开。

  李明将民警分成两队,一队留在医院,根据伤者描述和肇事车辆进出医院的时间,从卡口监控寻找嫌疑人。另一队到事故地点查看现场、寻访目击证人,以便找到有用线索。

  在事故现场,除了伤者留下的自行车,没有一点痕迹,民警很难发掘有用的信息。民警遂将查寻范围扩大到周围店铺,希望能从监控视频中找到线索。通过观察监控角度,民警发现对面店铺的监控好像正好能拍到现场,于是立即联系店铺负责人并调取了店内监控。根据伤者提供的事发时间,民警在反复查看视频录像之后,终于锁定了嫌疑车辆,并看到了以上所描述的事故场景。但可惜的是,影像资料非常模糊,并不能看到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就在这时,留在医院的民警有了重大收获。因车辆进出医院都要经过卡口,民警最终锁定了车牌号为晋C*****的车辆为嫌疑车。


  走访20多个村子锁定嫌疑人

  24点左右,事故民警均返回大队事故科。大家一致认为,只要查到车牌号,便可利用公安综合信息平台查询驾驶人信息,继而找到驾驶人。可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经查询,嫌疑车为套牌车,且逾期未检验,那就意味着车辆信息登记的驾驶人与实际驾驶人并不是同一人。

  认识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后,李明与事故民警一刻没有耽搁,立即到大队指挥中心调取嫌疑车的监控,查看其行驶轨迹,进而锁定嫌疑人活动范围。民警先是查看事发之后的视频,但多个卡口都没有再发现嫌疑车的踪影。民警推断,肇事者很有可能已经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把嫌疑车藏了起来。民警又把事发之前15天的视频调了出来,摸排嫌疑车的行驶范围。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出现在视频中的嫌疑车多数时候车身带泥,那么其很有可能在山上活动。再看嫌疑车的行驶路线,大多是早上从县城出发到达南娄镇,晚上又从南娄镇返回县城。凌晨3点左右,民警基本确定嫌疑人家住县城,而每天到南娄镇上下曹方向干活。

  7月8日,事发后的第二天,事故民警前往南娄镇挨个儿村子摸排嫌疑人。李明说:“村子里有车的毕竟还不是很多,谁家有什么车村委会都有登记,挨个儿村子找应该能找到嫌疑人。”李明他们的思路正确,但这么多村子找一个人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当天,李明和另外3个民警摸排了20多个村子,却毫无收获。

  7月9日,事发后的第三天,天上一大早就下起了雨。李明把这场雨称为喜雨,他分析,下雨天大多数人没有办法出门干活,这样找起人来更方便。于是,李明一行又踏上了查找之路。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他们摸排到第24个村子时,当地派出所民警认出了嫌疑车。在派出所的帮助下,李明他们很快便找到了车主。“当时一阵激动,心想今天真是来对了。”李明说。可当他们面对车主时,还是让事实结结实实地打了一棍。原来,车主并不是事发时的驾驶人。车主说,自己从二手车市场买回了这辆车,开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将车卖给了自己的朋友。李明这才明白,车主口中的这位朋友,才是真正要找的嫌疑人。

 

  法网恢恢终受惩罚

  考虑到车主与嫌疑人是朋友关系,李明担心车主会给嫌疑人通风报信。“如果嫌疑人藏起来,那要再想找到他就有一定难度。”李明说。于是,李明干脆利用了车主与嫌疑人的朋友关系,让车主联系嫌疑人。李明回忆,当时嫌疑人已经有了警惕心,反复询问车主是不是一个人,有没有相跟其他人,确定了车主是一个人之后,才说自己在老家院子里。

  李明他们立即动身,在车主的指引下,找到了嫌疑人口中所说的院子。院子的门是锁着的,看不出有人居住。可不一会儿,嫌疑人从院子的后门走了出来。

  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刚开始表现得很淡定,称自己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李明便拿出肇事车辆的相关图片和视频。在一系列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再也无法抵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带着民警找到了其藏在床底下的车牌,正是民警在视频中查到的晋C*****。

  经过讯问得知,肇事者姓康,当晚下班后准备回家。行驶到事发地点时,由于对面车辆车灯晃眼,没有看清前面骑行的老人,从而导致追尾。将伤者送往医院之后,康某想起自己的车是套牌车,既害怕承担撞人的责任,又害怕面临交警的处罚,于是,选择了转身离开。当晚,他并没有敢回家,而是把车开回南娄镇的老家还藏在了一个隐蔽处,把车牌卸下来藏在了自家床底。

  李明介绍,如果康某没有逃逸,其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赔偿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但是他选择逃逸,会受到罚款2000元、记12分、拘留15天的惩罚。

对此,李明提醒广大驾驶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绝不可逃之夭夭。实际上,很多肇事逃逸驾驶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本来自己没有多大责任,但发现撞了人,害怕赔钱,于是选择了逃逸,不仅失去了抢救伤者的最佳时机,也因为肇事逃逸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触犯了刑法被判入狱。正确、合法的做法是,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配合交警对事故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