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警方迅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叮铃铃、叮铃铃……”11月20日17时16分,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县公安局110转警称,在102国道卢龙镇饮马河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伤势严重、电动车损毁严重,肇事车辆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尤鹏带领民警魏跃进、马辉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
事故现场一片混乱,一辆电动车倒在道路南侧,损毁严重,周围一些散落物和一滩血迹,伤者已经被送往县中医院救治。
办案民警迅速找到报案人了解情况,据报案人反映,事故发生时,他看到一辆没有号牌的白色越野客车将一辆电动车撞倒,但司机并没有下车查看伤者情况,而是向东逃逸。这场事故发生时,恰逢雨夹雪的天气,该路段车流量又较大,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在此期间,获知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民警深感责任重大。经过认真的分析,认为破案的关键是查找到肇事车辆。
勘查完现场已经是晚上19时点多,民警顾不上休息,连夜展开侦破工作。根据案情,民警兵分两路,一路人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车型和颜色,直接赶到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调取监控录像,一路人到县城及周边的汽车经销店走访调查。
办案人员首先调取了车辆向东行驶的卢昌公路和双望两个卡口的监控,并没有发现可疑车辆,随后又按照路线查询向西行的路线,在平交路口和教育局路口发现了可疑车辆。由于车流量大,给视频调阅查找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但为将逃逸嫌疑人抓获,经过一夜的反复观看、筛选甄别,最终锁定了白色越野车为东南牌小型越野客车。
为进一步确定是否为肇事车辆,第二天办案民警又积极与汽车经销店取得联系,对销售的同一品牌车辆型号进行了逐一排查。经过分析,闫某的嫌疑最大,警方锁定了目标,准备对闫某实施抓捕。
21日下午14时许,民警即将抓捕闫某时,闫某迫于强大的思想压力,在家人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民警在他家中将肇事车辆查获。经提审,闫某对肇事逃逸实事供认不讳。至此,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闫某已被刑事拘留。
为表感激之情,11月23日,电动车车主家人将一面写有“交通卫士 神勇追逃”的锦旗送到了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记者谭红香 通讯员魏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