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民 广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陈安民,男,1968年10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任广平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从穿上警服第一天开始,他就与人民警察这个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结下了不解之缘,时时刻刻、事事处处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无怨无悔。他个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优秀人民警察、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指导加强政治学习
政治理论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作决策的准确程度,为此,他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学习理解、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和实质,提高了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了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用最高理想和信念不断激励自己做好本职工,联系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毫不懈怠的工作干劲把事业放在第一位,把做好工作作为己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切实抓好事故预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在他主管事故处理工作中,他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必要性,带领事故处理工作全体民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不断总结新经验和探索新方法,建立事故处理工作新机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素养水平和办案质量,开创了事故处理工作新局面,共破获死亡逃逸案件2起,伤人逃逸案件1起,抓获在逃人员3人。
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
工作中能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好班子”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与班子其他同志团结协作,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凡是工作中的决策、决定都主动与大队主要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不越权、不越位,与班子成员商量、通气,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结合“执法为民”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思想作风、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等的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了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民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作为大队领导的副手,在平时的工作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 从不讨价还价,保质保量完成,对自己分内的工作也能积极对待,努力完成,做到既不越位,又要到位,更不失职。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对同事,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社会对外界,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
总而言之,陈安民同志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为自己崇高的事业,一次又一次地体现出一名交通警察的无私与奉献,努力为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自己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