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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永年!冀DT108L车辆撞人逃逸!

网友求助:我是一位父亲,2019年3月12日晚上9:20,我老婆武蕾肖带着我两岁儿子,在邯郸永年区名关镇124乡道健康嘉苑小区门口,被一辆哈佛小汽车,冀DT108L直接把两人撞飞五米迅速逃逸,据多位目击者说驾驶员醉酒,漠视可怜母子生命,母子经过两次转院,我儿子至今昏迷,老婆左腿骨折,我恳求大家提供线索或者转发,早日将逃凶捉拿归案,我相信你们的力量,谢谢大家! 联系电话19924530805

肇事车辆

被撞母子

照片由伤者家属提供

肇事逃逸有何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或许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仍旧有获救希望,如果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就有生还的可能,事故后逃逸无疑是比事故本身更为恶劣的行为,肇事者将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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