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钢铁路交通事故一人当场死亡 沙河中医院不等交警到达就将尸体拉走
更新时间: 2020-03-08 15:23 热度: 674°
网友爆料:2018年3月27日凌晨2点左右,沙河市交警队事故科接到中医院急诊科出诊医生报警,在沙河市钢铁路申庄村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当场死亡,沙河交警队事故科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经调查死者系高庙村民刘某某,沙河市中医院医生报警时声称伤者已经当场死亡,但还是未等事故科勘察现场,便将当场死亡的刘某某尸体运回中医院,待处理事故的民警赶到时,现场已被破坏,给办案民警现场侦查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既然伤者已经当场死亡,沙河市中医院为什么不等到交警队事故科到达就急于将死者尸体拉走呢?经了解,120救护车抢救伤者(死者)并非免费的,其中是否有什么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