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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交警12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

近日,巨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警力,连续作战,缜密侦查,12小时内破获一起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

2019年4月22日22时05分许,巨鹿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室接到一个10岁儿童的报警电话,电话中孩子非常焦急还带着哭腔的告诉民警,自己和奶奶在巨鹿县西佛寨村口被车撞了,车跑了,奶奶快不行了,快来救救我们。嘱咐孩子先转移到安全地带后,事故科科长张国侠带领民警马华军、辅警马亚光立即驱车前往事故现场。

在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只看见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侧翻在道路中央隔离带边上,车旁的一大片血迹却显的极为刺眼。而对于肇事车辆的线索,只有路面上的两道刹车印和零星的保险杠碎片。就当民警还在现场仔细勘验的时候医院传来噩耗,被撞的老人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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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重大,交警大队迅速成立4.22亡人逃逸事故专案组,县公安局副局长薄东升和交警大队政委田方就追逃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方面,要求民警对事发地周边居民进行逐个走访调查,并对事发现场再次勘查,争取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另一方面,派员驾车沿事发路段前后延伸仔细巡查,收集沿途道路监控视频并连夜调取查看。同时还要求民警坚定信心,必须实现“命案必破”的庄严承诺。

调查中,民警马华军对肇事车辆散落在现场的碎片进行了拼凑还原,从最后碎片还原的形状和大小上马华军认定肇事车辆极有可能是一辆银色的面包车。通过这一重要线索,民警立即调取了现场上下游路口及沿途的监控视频,根据受害者经过上游路口的时间进一步推算出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并将此时间段经过的数百辆车进行了逐一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经过反复查看比对大量监控视频及卡口照片后,于事发次日凌晨四时左右,嫌疑车辆基本被锁定。

随后,民警通过查询嫌疑车辆信息与车主取得了联系,却得知当晚车主本人一直在家,不曾在开车,而真正的驾驶人是他的亲戚侯某。事不宜迟,办案民警加大对嫌疑车辆车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政策攻心,争取劝说其亲戚主动投案,并做好了进行抓捕的准备。迫于压力,嫌疑车辆驾驶人侯某于2019年4月23日10时许主动来大队事故科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至此,从案发到肇事嫌疑人归案,在不到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内,这起交通肇事死亡逃逸案成功侦破。目前,嫌疑人侯某已被巨鹿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子破了,再来说一说肇事逃逸~

关于肇事逃逸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作为当事人

如果发生轻微刮擦、碰撞事故,可以使用道路交通快速处理平台在线快速处理。

发生有人员伤亡等不符合快处快赔程序的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作为路人或者旁观者

如果身边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并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信息及司机的相关特征。发现有受伤人员时,要及时帮助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者。

巨鹿交警提醒

驾驶员开车要严守交通规则

减速慢行 安全文明行驶

一旦遇到事故 冷静面对 依法处理

切勿肇事逃逸 害人害己

平安 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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