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扬州运河南路重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告破
根据扬州警方最新通报,11月21日凌晨3点15分,扬州市运河南路发生一起致人死亡驾车逃逸事故,事故处理大队在交控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经过3天紧张细致工作,于今天上午在扬州某汽修厂查获肇事的灰色荣威轿车,肇事逃逸嫌疑人夏某(男,33岁,连云港赣榆人)于今天下午1时被迫到事故大队投案。
小编提醒
如果撞人了怎么办?
如果事故严重,对行人造成了严重损伤甚至当场死亡,还是要拨打急救电话并垫付抢救费用。另外要当场报案,同时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并拍照取证,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待法院处理决定。
一般来说,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都需要赔偿,在事故责任认定上面,普遍比较倾向保护行人。因此,在城市里开车,速度最好不要太快,一定要保持耳清目明。
【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是怎样的呢?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