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没房产证出了交通事故 难以享受城镇居民标准?
一场交通事故造成市民杨先生十级伤残,已在石家庄购房的他,却因购买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而无法证明自己在事故发生之前已在石家庄市区居住满一年,使得伤残赔偿金不能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经过法院的详细调查和帮助,杨先生最终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
路上遭遇意外赔偿金标准难界定
2015年4月17日晚上,杨先生骑电动车沿省会红旗大街由南向北行至某小区门口时,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事故,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经相关部门鉴定,杨先生构成十级伤残。交管部门随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轿车车主赵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杨先生负次要责任。
杨先生老家在外地农村,带妻子来到石家庄市工作后,夫妻俩于2012年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定居。杨先生认为,他的伤残赔偿金应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但是,由于杨先生的房子是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加之杨先生一直没有在石家庄市办理居住证,一时也无法提供在事故发生前已在石家庄居住满一年的其他证据,致使杨先生和赵某在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上发生争议,很长一段时间双方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伤残赔偿金标准不同,我现在没法证明在石家庄生活了多久,难道只能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获得相对较低的赔偿金吗?”作为普通的工薪族,杨先生十分郁闷。想到夫妻俩毕竟已经在石家庄居住多年,不甘心的杨先生于今年初找到桥西区法院,希望得到法官的帮助。
终于拿到合理的赔偿金
经过法庭调查,主审法官依法行使了释明权,提醒杨先生出示相关证据,以证明他在事故发生之前已在石家庄居住满一年,并对证据的搜集进行了详细指导。在法官的耐心帮助下,杨先生通过查找家庭网络宽带证据,提交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出具的《调解意见书》,以此证明自己在石家庄市曾于2013年5月30日到2016年5月30日之间办理使用过宽带业务,同时,杨先生还提供了购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截至6月29日,赵某及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上诉期内未上诉,判决生效。至此,杨先生终于争取到了自己应有的权益,最终拿到的赔偿金比农村居民标准多了3万余元。
农村居民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可以认定其经常居住地在城镇:
1.城镇的房屋权属证书;
2.城镇房屋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已实际入住所购房屋的证明;
3.在有关部门备案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间在相关事故发生前超过一年的;
4.公安机关核发的城镇暂住证或居住证;
5.城镇派出所、居委会、小区物业出具的在本地居住的证明,且在相关事故发生前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
6.在城镇缴纳物业费、卫生费、车位费、水、电、暖气等与居住有关的费用的有效凭据,且缴费时间在相关事故发生前超过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