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发生两起交通事故 司机均涉嫌醉驾
更新时间: 2020-03-08 20:48 热度: 1068°
酒驾的现实危害和法律后果每个人都心知肚明,每个人也都清楚公安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的高压打击态势,但仍有一些人总是试图用侥幸去挑战法律。
11月2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接到报警电话,在双阳区嵩山路与长山路交会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李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于是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201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车,并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双阳区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11月5日凌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接到110转警,称在双阳区柏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但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且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与派出所民警协同控制住当事人,并对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郭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50mg/100ml,属于涉嫌醉酒驾车,并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双阳区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郭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等待这两人的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证实他们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们将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