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转弯不让直行车出事故 还怪对方车辆追尾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记者 秦泽君
1月15日上午,在南岸区崇文路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轻微碰撞的交通事故,但双方驾驶人对事故原因各执一词,一方认为是后车追尾, 一方则认为是前车在路口强行转弯,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很快查明事故真相。
1月15日9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南山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崇文路发生两车碰撞,双方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分歧较大,需民警现场处置。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看到在靠近小区入口一侧的车道上,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头与前方同车道上的一辆黑色轿车右后保险杠接触。在现场,黑色小轿车驾驶人汤先生告诉民警,自己提前打了右转向灯,从左侧变到右侧车道后正常右转弯,是后车追尾造成事故;而白色小轿车驾驶人陈先生则表示,自己一直都在右侧车道上正常直行,是对方强行从左侧跨车道转弯才导致自己刹车不及。
由于现场的两车都在同一条车道上,双方说法也不一致,民警撤离事故车辆后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真相。当日9时7分,汤先生驾驶的黑色轿车在右起第二条车道上闪起右转向灯,接近路口时,在未减速观察的情况下,快速跨越右侧车道转弯,就在此时,右侧车道上直行的白色轿车已行驶到其旁边,因刹车不及导致两车碰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规定,民警判定汤先生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避让直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双方表示再无异议。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变道或遇转弯时,除了提前打转弯灯,还应减速或停车注意观察相关车道情况,在确认安全时才能变道或转弯,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南岸台 秦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