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许还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会被暂扣机动车及驾驶证!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日平均量也在不断增加。为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中暂扣机动车及驾驶证的处理,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公规〔2018〕12号)精神,璧山交巡警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中暂扣机动车及驾驶证期限,具体如下:
一、符合12123处理的简易交通事故处罚规定
(一)仅财产损失的简易交通事故
中重型货车、客车、出租车、危险化学品车、校车等营运车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律开具暂扣凭证暂扣驾驶人驾驶证,并录入违法处理系统,待其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后返还。有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处罚;事故中造成单车损失2000元以上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一律暂扣一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二)简易交通事故
有以下三种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对违法驾驶员进行罚款处罚外,可并处暂扣一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和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1、事故中造成单车损失2000元以上,且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
2、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车辆能够移动,当事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或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3、发生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坏且车辆可以移动,驾驶人未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二、人员受伤、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重型货车、客车、出租车、危险化学品车、校车等营运车发生伤人事故后,一律按一般事故办理。应暂扣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在30日之内出具检验鉴定结论。车辆检验鉴定时要求对车辆性能、痕迹、是否改型进行鉴定,有改型违法行为,在送达车检报告同时进行处罚后发还车辆。
对以下事故,除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罚外,并按照以下规定对驾驶证进行暂扣。
(一)伤者没有骨折只是软组织损伤,负同等责任及以上,可并处暂扣驾驶证一个月 ;
(二)伤一人有骨折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负同等责任及以上,对驾驶员暂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伤二人以上有骨折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负同等责任及以上,对驾驶员暂扣驾驶证二个月,负次要责任的扣证一个月;
(四)伤者达到评残标准的,负主要责任以上的扣证三个月,负同等责任的扣证二个月,负次要责任扣证一个月;
(五)造成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扣证4-6个月;负次要责任的扣证2-3个月;
(六)造成群伤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且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准驾不符、安全装置不全、安全机件失灵、无牌证、超载30%以上的,扣证4-6个月。
交巡警提醒:
守规则除隐患,
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程超
校稿:张松
审核:幸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