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一十字路口发生事故 驾驶员瞬间被撞飞
更新时间: 2020-03-08 23:08 热度: 417°
8月11日,在重庆市黔江区行署街一十字路口处,发生了一起小型客车与电动二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1人受伤,两车受损。
中午12时许,杨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城西六路由南向北行驶,陈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由东向西行驶,两车行驶至行署街人武部路口时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瞬间被撞飞,腾空翻转180度后才落地,所驾驶的电动二轮车也被小型客车压在车身下,造成了一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小型客车驾驶员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杨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某无责任。
车行路上,大家也都知道过十字路口要看红绿灯,但如果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又该怎样通行?
1.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2.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但有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有让行标志的一方需要让行。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