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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违法多:单靠交警不能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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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绘制/高岳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 法制网见习记者 战海峰

  “边骑摩托边抢单,外卖小哥酿车祸”“外卖员闯红灯造车祸”……最近一段时间,外卖送餐员因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酿成伤亡事故的新闻,频频出现在各大报端。

  随着网络订餐服务的兴起,外卖送餐车辆迅速增加,由于两轮车较为机动灵活,越来越多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加入外卖送餐队伍。但是一些送外卖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随意穿行、擅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屡见不鲜,给交通安全造成巨大隐患,交通执法形势愈发严峻。

  今年6月,重庆市交巡警总队拉起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序幕。然而,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问题显现:两轮车交通违法现象频发由来已久,加之相关机制不够健全,单靠警方力量远不能根治这一顽疾。

  外卖两轮车频惹祸引发公众不满

  在大家身边总能看到这样的人,他们戴着头盔,身披制服,穿梭在大街小巷中,或骑摩托,或驾电瓶车,车后总有一个附着大大外卖企业标志的方形保温箱。这个来来往往不愿停留的群体,就是外卖小哥,与时间赛跑是他们的谋生姿态。他们帮助大家实现了足不出户享用美食的平凡理想,也撑起了一个年交易额超2000亿元的外卖市场。

  然而,大家也越来越感到不安,有些外卖车就如同马路公害,肆意违法通行,不断制造各种交通事故。今年3月4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某外卖网站的送餐员王某为省时快跑,逆行时将横穿马路的李某撞倒,造成李某跖骨骨折,王某也因此承担1.4万元的误工、护理等费用。

  就在近日重庆警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场,一外卖小哥驾驶着一辆红色无牌两轮摩托车为了赶时间,在车流中不停变道,最终撞上一辆出租车,其本人不仅受轻伤,同时被计分、罚款还要赔偿损失。

  近几年,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其中两轮车尤其是外卖两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记者从重庆市交巡警总队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20日,重庆市机动车保有量为529.01万辆,其中摩托车183.12万辆,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34.62%。去年,两轮车交通事故起数占重庆全市总量的40%,其中电动两轮车占到一半。

  不仅于此,两轮车的肇事逃逸现象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江苏南京警方直言:外卖小哥成电动自行车逃逸事故的高发人群。今年5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撞倒后髌骨骨折,经查,肇事逃逸车辆正是标注某外卖公司的电动自行车。最终,该外卖员被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7日的处罚。

  记者梳理发现,7月以来,包括河南郑州、江西赣州、上海虹口等地已发生多起外卖员肇事逃逸事件,对外卖两轮车的整治已刻不容缓,这也是社会公众的共同期望。

  今年初,重庆市公安局公开信箱就收到了一封关于整治外卖两轮车的群众来信。来信称,在重庆杨家坪、沙坪坝、南岸、渝中等商业集中的主要街道、学校周边、居民区周边,有大量外卖骑手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因此建议交管部门加强对外卖骑手的监管。

  重庆市公安局公开回信表示,其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并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交巡警总队核查办理。由此,今年6月,重庆交巡警再次开展了整治两轮车专项行动。

  安全教育进行中但效果一般

  外卖快递等企业业务扩张迅速,从业人员需求量大,行业门槛较低,导致公司在招聘时对受聘人员的要求也较低,对安全培训方面的投入也不多。这些因素导致整个配送人员队伍文化程度不一、驾驶技能不一、文明交通素养不一、交通安全意识不一等。

  对此,重庆交巡警在此次专项行动前,进行了针对性部署。对快递企业、外卖服务公司及其他驻点式餐饮配送单位的摩托车实施“以学促管”“事不过三”政策,对首次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以学习教育为主,第二次及以上违反同一交通法规条款的,则将实施严处。

  在专项行动中,警方还对外卖、配送服务行业,推出包括在入职前学习交通安全、定期开设专项安全培训以及为每个外卖配送员购买交通安全保险等“五重安全保障”措施。

  近日,记者在渝北区龙山大道采访交巡警执法时,遇到正在接受检查的美团外卖送餐小哥李先生。李先生从事送外卖工作1年多,平均每天接20单左右。在接受民警检查驾驶证时,李先生很配合地将车停靠路边,并出示驾驶证。

  “公司定期会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我自己也比较注意,所以不会违法驾驶。”李先生说。

  记者跟随龙山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渝北区某外卖专送加盟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采访时,该加盟店负责人杜某告诉记者,关于员工交通安全意识的培训,总店是半个月进行一次,而分店则是一个礼拜两次。“我们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具备驾驶证,必须给两轮车上牌照,如果没有取得相应合法的证件,我们公司是不会录用的,车辆保险也都有。”杜某说。

  然而,事实上并非都如外卖公司和外卖员所描绘的一般,教育与实践之间还存在着很大距离。警方在九龙坡区南北大道立交桥下,设立了重庆市首个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整治行动开始后,不时有交通违法的两轮车驾驶员来到这里,穿上黄马甲进行学习。

  31岁的滕某是第一位接受学习劝导的驾驶员。当时他驾驶摩托车准备去万象城给店铺送酸奶,为了赶时间,他在行驶到直港大道时越过黄线调头,结果被民警查获。没过多久,陆续又有七八名违法驾驶员来到学习劝导点。按照流程,驾驶员观看了两轮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视频,民警以案说法,为他们敲响安全警钟。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还遇到其他一些问题。”龙山大队民警彭浪告诉记者,比如一些外卖员违法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又没有办理保险,很难做出赔偿,这给执法和调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龙山大队民警王超还跟记者谈到一个外卖两轮车监管难的深层次原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界定是有标准的,通俗地讲,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在20km/h以上,重量在40kg以上,就是机动车;而最高车速在20km/h以下,重量在40kg以下的,则为非机动车。”王超告诉记者,在重庆,一些排量过小的车,如助力车等就不算入挂牌车内,一些小型两轮车就钻了这个漏洞。某些助力车质量、速度都堪比摩托车,但它却标榜自己是助力车,让警方很难作出有效的判断和执法。

  可公开外卖企业交通违法记录

  针对外卖两轮车如何进行有效监管的问题,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副教授冯子轩认为,重庆地处山城坡道较多,两轮车出行成本低,效率高,自然有需求,然而,目前全国层面并无两轮车统一的上路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监管,因此地方政府可以针地方实际情况对两轮车的种类进行细化并提出有效的监管举措。

  在交通执法部门进行监管的同时,餐饮业主管部门对外卖车辆应该担负哪些监管责任?冯子轩认为,“职权法定”原则要求任何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具有法定职权。交通安全执法部门对外卖行业的配送车辆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可以要求餐饮业主管部门对于交通执法提供公务协助。

  目前,有的城市已出台相关应对措施。例如,上海要求外卖餐饮企业落实全员培训签约,提升骑手交通守法和安全意识,完成签约承诺才能接单;对外卖车辆,不管是自有的,还是外包的,进行全面梳理,将不符合上牌规定的车辆置换,保证所有车辆按规定注册登记;建立骑手身份识别系统,确保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建立骑手交通文明记分制度,按照骑手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设定相应记分分值,也作为交警路面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梳理骑手的信息,并提供给交管部门。

  冯子轩认为,交管部门可以从4个方面入手,规范外卖领域两轮车违法行为:首先,交管部门可以在必要时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其次,对各类外卖配送交通违法行为采取灵活有效的查处方式,尤其是注意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可以考虑设置“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外卖企业的交通安全不良记录,对其形成舆论压力。再次,可以专门针对外卖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注意形式多样,如讲座、案例宣讲、邀请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邀请相关企业负责人观摩执法活动等;最后,还要会同相关保险企业进一步探讨开发针对外卖企业交通安全险种的可能性。

  此外,有专家还指出,由于现有技术还难以用监控探头有效抓拍外卖车辆违法行为,警力也不可能做到大街小巷路口全覆盖,因此可建立公开举报平台,发动群众通过拍摄违法行为的方式予以举报,通过制服款式识别驾驶员所属公司,对违法率超标的外卖企业实施停业整顿、集中学习、行政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