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追尾 主动报警被查出醉驾
今年12月25日,市民谭某与好友喝酒聚餐后,驾车追尾导致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后他主动报警,被渝北交巡警查出涉嫌醉驾,他将面临刑事处罚等处理。
12月25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新牌坊转盘发生一起追尾事故,肇事车驾驶员疑似酒驾。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事故现场,一辆银灰色本田小轿车追尾一辆白色比亚迪轿车。本田轿车的前保险杠、右前大灯受损,引擎盖发生严重变形,比亚迪轿车油漆脱落。本田轿车司机谭某理直气壮地对现场处置的民警说,“对方车尾一点点油漆脱落,驾驶员竟然要我赔偿3000元,想敲诈我吗?”说话时,谭某满口浓烈酒气,熏得民警都感到难受。民警立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他带至医院抽血化验,并约束至酒醒。
经调查,46岁的谭某是渝北人,当天中午他和4名多年没见面的朋友在金岛花园一家餐馆聚餐,大家推杯换盏,把酒言欢,追忆往事。他们从中午12时一直持续喝到17时,席间谭某喝了大量的白酒和啤酒。当晚,他们又再次饮酒聚餐,直到20时30分左右,谭某才醉醺醺地驾车离开。当他行驶至新牌坊转盘时,酒气上涌,突然感觉到一阵眩晕,就在其迷糊瞌睡时,他的车突然追尾撞击了前面一辆比亚迪轿车。
当时撞击并不严重,对方司机停车后下来与他协商解决。但是谭某认为对方索要3000元修车费太高,便主动要求报警解决,随即醉醺醺的他自己打电话报警,在交巡警来到现场处置后,他又驱步上前,还让民警“主持公道”。谁知,他的酒驾行为暴露无遗。
由于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该起事故中两车合计修理费5000余元。由于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保险公司将不会赔付。
民警还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谭某做出罚款100元的处罚。目前,渝北警方已对谭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立案调查,他将面临驾照吊销、禁驾5年和相应的刑事处罚。(通讯员 王成志 林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