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样开车出事故你要负全责!
(北京时间记者 郑晰木 报道)9月27日上午,门头沟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称,2016年至今,门头沟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约690件,而机动车负全部责任的高达85%。法院提醒市民在双节期间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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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年来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假期自驾出行也已经成为公众娱乐休闲、放松身心的重要方式。驾驶机动车在便捷出行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屡屡出现。近两年来,门头沟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类案件以每年30%至40%的幅度增长。
调研结果显示,2016年至今,门头沟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约690件,其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纠纷的情况占绝大多数,比例达43%,而机动车负全部责任的高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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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总结此类案件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交通事故参与人往往存在“疏忽大意”“过于自信”“赌气竞驶”等情形,多不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又肆意穿行马路;二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多没有摄像头或摄像头存在故障,部分诉讼参与人在事故发生后“逃、躲、推”,导致案件事实“说不清”;三是,存在争议焦点,旅游组织者、机动车驾驶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异地事故,保险公司如何理赔?保险公司与被投保人之间免责条款的约定问题等等。
为加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进程,使受害方及时得到理赔、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门头沟法院加强与保险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案件矛盾尽量以调撤形式化解,避免激化矛盾;加强道交案件全程裁判说理,实现类案专业化审判;积极推行伤残免鉴定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内部法医开展等级评定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的形式,进而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在北京首例引入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集合公安交管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通报会上,该院法官还就如何做好事故现场的证据固定工作、快速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避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的赔偿责任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对公众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此外,法官倡议,“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无论何时何地,一定要做好危险防范准备,既使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也要积极的正确面对,做好救助、善后工作,让各种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案例一:事故原因无法查清 机动车一方担全责
郝某驾驶小客车行驶至路口处,将骑自行车的韩某撞倒。
事故发生后,双方自行移动了车辆,最后因事故发生时,是哪一方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这一事实无法查清。审理中,双方均未向法庭提交证据。法庭最终认定由郝某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说法:交通事故发生后,部分事故当事人因急于疏通交通等原因,忽视了对事故现场的保存,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是双方对损失平均分担。
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需要机动车一方来举证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但从审判实践来看,机动车一方往往不能有效举证证明行人存在过错,进而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开车门、倒车伤人 机动车通常担全责
张某开车时违规停车,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刘某开车门时将骑电动自行车的高某撞倒。经交通支队认定,张某、刘某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高某无责任。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刘某开车门未确保行人安全通过,应对行人的损失程度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不少机动车在停靠路边开车门下车时,未能留意周边行人情况,导致行人受伤。此种情况下,若行人不存在违法行为,机动车一方通常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