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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暑聚餐引酒驾频发,北京通州法院宣判14起危险驾驶案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今日(8月8日)下午,通州法院集中宣判了14起因酒驾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据通州法院统计,夏日消暑聚餐增多,导致酒驾的情况激增,因此每年的七八月份是危险驾驶案件的高发季节,尤其今年7月,通州区危险驾驶案件多达50余件,是平常月份的2倍之多,众被告人都被分别判处2-3个月拘役,,并处罚金1-3千元的刑罚。

今日下午,通州法院集中宣判了14起因酒驾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通州法院供图

 

抱有侥幸心理,14起案件被告人酒后开车

 

据通州法院统计,这些危险驾驶行为多集中在20时至24时之间,细究案件成因主要与消夏饮酒有关。在与亲朋好友聚餐时大量饮酒,酒足饭饱之后,行为人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发生事故或被警方查获。        

 

今日下午,通州法院集中开庭审理的14起酒后危险驾驶案件中,年龄最小的被告人为1996年出生,事故大多数发生在20时至24时。14起案件中,8起因被告人酒后驾车出行,在路上造成不同程度的事故,另有6起为不同时段被警方查获。

 

被告人王某危险驾驶是此次集中审理的其中一起案件。7月19日22时许,王某与几个朋友在某串摊吃饭。席间,王某喝了两瓶啤酒后,驾车带朋友去某地与其他朋友继续饮酒吃串。次日5时许,王某等人准备各自回家,朋友高某让王某叫代驾以防出现危险事故,但王某不予理会,独自驾车离开。

 

王某行至通州区某街时,将车辆停在交通灯前。事后,被告人王某称其当时因为犯困,就将车靠停路边睡觉。而民警调取的事发周边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人王某实际是上将小客车停放在了路中央。次日7时许,王某驾驶的车辆缓缓移动,驶过路口后,先与道路施工围挡相撞,后又驶入不同车道,周边多名群众发现王某车辆行驶异常,便共同推着王某的车辆停靠在路侧,其中一名路人将车辆熄火,车子才得以停下。经抽血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9毫克/100毫升。经民警查验,被告人王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宁某在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三四瓶啤酒。之后带朋友去KTV唱歌期间,宁某又喝了六七瓶啤酒,之后驾车回家途中与他人车辆发生事故。

 

醉驾案件被查获源于事故和设卡

 

据介绍,其余案件也基本都是在与朋友、家人就餐饮酒后,存在侥幸心理驾车出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或自认为行程较短不会引发不利后果,再者自以为采取了醒酒措施便盲目驾驶或因为不便找代驾而自己驾车上路等。

 

在开庭审理中,1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所在。被告人叶某在庭审中称,当时自己还因发生交通事故对对方司机怀有成见,没想到恰是因为自己的醉酒行为引发了事故,保证今后酒后不再开车。

 

法官介绍,当前,醉驾案件被查获的来源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其二是交警设卡拦截。为了保证和提升执法效果,公安机关加大了查处醉驾行为的力度,但醉驾仍屡禁不止。

 

为预防醉驾,通州法院建议,加大对醉驾的宣传、监管力度。同时,希望广大民众树立健康饮酒、适量饮酒的理念,在炎炎夏日开怀畅饮后,杜绝酒后驾车,避免心存侥幸。更要加强亲朋之间的提醒责任,劝止酒后驾车行为,营造全社会“禁止酒驾、文明驾车”的浓厚氛围。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白馗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