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19年1月22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
1、2018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1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13元。
2、2018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96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071元。
3、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数据,2017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433元(2018年尚未公布)。
交通事故纠纷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33319元×20年=666380元
二级伤残为666380元× 90%=599742元
三级伤残为666380元× 80%=533104元
四级伤残为666380元× 70%=466466元
五级伤残为666380元× 60%=300828元
六级伤残为666380元× 50%=333190元
七级伤残为666380元× 40%=266552元
八级伤残为666380元× 30%=199914元
九级伤残为666380元× 20%=133276元
十级伤残为666380元× 10%=6663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11213元×20年=224260元
二级伤残为224260元×90%=201834元
三级伤残为224260元×80%=179408元
四级伤残为224260元×70%=156982元
五级伤残为224260元×60%=134556元
六级伤残为224260元×50%=112130元;
七级伤残为224260元×40%=89704元
八级伤残为224260元×30%=67278元
九级伤残为224260元×20%=44852元
十级伤残为224260元× 10%=224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