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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事故纠纷可线上处理 为当事人节约一半时间

  本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公布,将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今后,大多数交通事故纠纷可在网上快速处理,至少可为当事人节约一半时间。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李亚林介绍,全省法院每年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超过10万件,已成为我省第二大类民事案件。以往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后,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当事人需要来回奔波于公安交警、鉴定机构、保险公司、法院等多部门,手续繁琐,耗时耗力。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等部署在全国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江苏成为试点地区之一,截至今年7月,我省已有52家法院与相关部门先行开展试点。

  我省将统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线处理程序、赔偿标准,实现各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电子送达、一键理赔网络化处理模式,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多元化解、合力处理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该系统内嵌理赔计算器,可解决赔偿标准不统一、裁判规则不透明的问题,也给人民调解提供有力支撑。省法院进一步简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立案、审理、执行程序,统一相应裁判文书样式,提高裁判效率。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