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史上最严整治来了!
昨日(5月13日)起,市交警支队开展“小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全市交警部门聚焦电动车、摩托车(简称“小微车辆”)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突出隐患,通过整治行动,保持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全面压降“小微车辆”交通肇事风险,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我们来看黄冈日报全媒体记者随警拍摄的照片————
今天,你在路上遇到交警蜀黍了吗?
为什么要开展整治?
在庞大的机动车大军中,摩托车、电动车因其灵活性高和价格实惠,成为不少人选择的交通工具。然而,近些年摩托车、电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闯红灯、超速、乱穿马路.......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群众的出行安全。
下面这段视频就能告诉我们,交警蜀黍为什么要整治“小微车辆”。
整治哪些车哪些违法行为?
(一)重点整治车型(“小微车辆”):
1.从事营运的残疾车;
2.电动三轮、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
3.二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
4.燃油助力车。
(二)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
2.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
3.摩托车不按规定参加审验,未购买交强险,非法改装的;
4.低速电动车、二轮摩托车载3人以上(含3人)的;
5.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的;
6.残疾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的;
7.电动车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的;
8.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的;
9.盗抢电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对违法行为采取什么措施?
1. 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一律予以拘留;
2. 低速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的,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的一律拆除收缴;
3. 二、三轮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闯红灯)的,一律组织驾驶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4. 从事营运的残疾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车,一律扣留车辆。
安全驾驶指南
在驾驶摩托车出行时,一、禁止无证或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照上路行驶。二、禁止酒后和超速驾驶。三、驾驶摩托车上路一定要按交通信号标志行驶,不闯红灯、不抢道。四、驾驶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这是生命的一道保障线。
在骑电动车出行时,一、禁止在机动车道行驶。二、在混合道路上行驶时,请尽量靠右行驶。三、不酒后和超速驾驶电动车。四、不闯红灯、不抢道。
交警提醒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朋友牢记守法出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示范者和宣传者,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为“平安黄冈”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因为有您的支持和参与,黄冈城区的道路交通一定会更加有序、安全、畅通!
制作:法治黄冈
编辑:白楚云|编审:胡思思
终审:秦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