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海事局圆满完成“十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更新时间: 2020-03-09 03:39 热度: 790°
在江苏海事局统一领导下,常州海事局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十一”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出动执法船艇40艘次,海巡艇巡航81小时,保障汽渡安全渡运75329人次,23998车次,辖区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连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统一思想,充分理解国庆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9.28”宜兴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
二是加强现场监管,优化通航环境。严格执行长江江苏段国庆期间特殊管控要求,加强对载运危险品船舶、渡船、海轮夜间靠离泊等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值班局领导每日带队到渡口、锚地、水源地等重点水域开展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定线制、未按规定使用AIS等突出违法行为,持续优化辖区通航环境。
三是加强预警预控,确保措施到位。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辖区码头和到港船舶等涉水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加强与上下游海事部门联动做好18号台风“米娜”防御工作。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保证快速反应。严格实施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重点时段局主要领导在岗值班,分管领导基层带班,业务部门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部上班,全局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在发生事故险情时能迅速反应,及时稳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