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司机开车突发病酿车祸 关于禁驾病你知道多少
三亚一司机开车突发疾病酿车祸 禁驾病引关注
本报记者体验驾考体检
有无禁驾病靠“坦白”
车管所:“病驾”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市民正在体检近期,三亚一名司机驾车途中因心脏病发作,导致交通事故一事,引起人们对禁驾病的广泛关注。据悉,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表上有这样一栏:申请者须如实申告是否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等十类禁驾疾病。然而这个尊重生命的“关卡”,却面临形同虚设的尴尬。南国都市报记者在三亚体验驾考体检,发现驾考体检难防十类禁驾病,有无禁驾病全靠个人“坦白”。
□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天宇文/图
事例
“病驾”酿事故时有发生
近期,三亚一名司机驾驶私家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时,突然感觉胸闷气短,难以把持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撞到公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所幸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警方调查发现,该司机因心脏病发作酿车祸。
2018年1月,珠海一名男子驾车撞车后口吐白沫,昏迷不醒。因车辆未及时挪走引发交通拥堵,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得知,该司机为癫痫病患者。
2017年11月,广东佛山钟某辉驾车途中突发癫痫,当时钟某辉突然失去知觉,车辆失控后冲到对向的人行道,碰撞三辆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两名未成年人轻伤。
2014年5月1日,湖北宜昌一司机驾车时癫痫发作,致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认定:司机隐瞒癫痫病史是该起事故的原因。
10类病症患者禁止驾车
众所周知,开车上路,首先要依法申领驾驶证。驾驶证申领环节对驾驶人员的身体情况有明确要求。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规定,申领驾驶证或审验驾驶证时必须经过体检,驾驶人提交至车管所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必须要有医院盖章签字,没有以上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身体方面没问题,才能持证开车上路。
记者体验
驾考体检时是否有禁驾病由体检人自觉申告,医院不做检查
11月14日,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三亚市天涯区某驾校走访,不少学员反映,体检时医生只测身高、视力、听力等项目,然后活动全身看是否存在运动功能障碍。学员小刘告诉记者,整个体检过程不到10分钟,就可拿到盖了章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随后,记者采访其他驾校学员发现,驾考体检环节均是类似情况。
体检能否规避“病驾”?14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驾考体检。记者缴纳42.8元费用后,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中的个人信息。证明表由“申请人填报事项”和“医疗机构填报事项”两部分组成。而体检人是否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食毒品等情况,均属于“申请人填报事项”,也就是说只需体检人“如实”申告填写。此外,在“是否有以下疾病或者情况”一栏中,当天来体检的人均在“不具有”的选项中打勾。
记者根据体检流程,进行了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躯干等基础检查,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逐一完成“医疗机构填报事项”部分的检查。整个体检过程不到20分钟。
随后,记者又走访三亚市中医院设在三亚车管所内的驾驶人体检室,体检项目和上述医院几乎一样。
医生说法
多数禁驾病发病时才发现,针对禁驾病全面检查价格需几千元
为何驾考体检中关系到驾驶安全的禁驾疾病一栏竟是让体检人个人填写,医院却不做检查?体检医生告诉记者,禁驾疾病中很多是偶发性、突然性疾病,像癫痫、眩晕症、间歇性精神病等,如果患者未发病,其症状与正常人无异,只有在发病时才发现。这类疾病难以在常规体检中发现,只有在病情发作时,用专业仪器进行特殊检查才能确诊。
此外,如针对禁驾病全面检查,价格需几千元,而驾驶人的体检费仅需42.8元。如果要求驾驶人提交全身健康体检报告,身体健康评价标准和申领程序会变得复杂,体检费用也会大大增加。
“要考驾照的人,如果真患有禁驾疾病,怎么会承认呀。”很多受访者表示,仅靠个人“坦白”是否有禁驾病,这样的体检不靠谱。
记者调查了解到,申请驾考人体检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提交至车管部门,如果申请人未标注其患有禁驾病,车管所就很难发现。
三亚车管所
驾车途中禁驾病发作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亚车管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规定,驾考前要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证明表中身高、视力、辨色力、颈部有无运动功能障碍等体检项目,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医生签字。至于十项禁驾疾病,则由申请人自己填写。车管所主要看申请人的体检表有无医院盖章签字,而对于体检内容车管所不做抽查,原因是没有检查的条件。若发现有人故意隐瞒病情,车管所将吊销其驾驶证。
“按规定,患有十项禁驾疾病是不允许驾车的,即使在取得驾照后检查出自己患有十项禁驾疾病,也要及时到车管所申告。”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使申请人侥幸拿到驾照,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上述疾病突发造成交通事故的,仍应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为了他人及自身的安全,驾驶员如患有以上疾病,应自觉不要驾驶机动车。
建议
病历联网源头遏制“带病持证”
禁驾病由个人自觉如实申告,这很难保证驾驶员健康状况的真实性。而指定的驾驶员体检机构因成本和技术条件等原因,很难对驾考申请人进行全面体检。
“病驾”作为危害交通安全的一种行为,具有独特性和偶然性。“病驾”事故时有发生,需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重视。对此,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建立驾考申请人病历联网查询机制。将个人病历信息建档,建立患者病历数据库和网上查询平台,并将查询权限授予驾管机构和体检机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筛查出患有禁驾疾病的驾考人。建议用保险、诚信体系等制约未如实申告行为,增加未如实申报者的违法成本。此外,要从源头遏制“带病持证”现象,体检医院一定要严格体检,为车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身体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