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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冒用他人信息注册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未成年人冒用他人信息注册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陆某利用假期兼职送外卖,但因为自己未满十八周岁,便冒用了母亲信息,孰料送餐路上发生事故。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陆某系江苏省某高校大二学生,利用暑期时间兼职,在朋友的介绍下到启东市恒大区域送餐。因陆某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在蜂鸟APP上注册成为外卖骑手,陆某便冒用母亲的身份证注册,“饿了么”启东市恒大区域送餐负责人顾某在明知陆某信息不符的情况下,仍雇佣其送餐,为其提供电动车和食宿,并按照陆某送餐单数结算收入。

  入职五天后,陆某驾驶电动车在送餐路上与同向在前步行的茅某发生碰撞,经公安部门认定,陆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茅某构成十级伤残,并向法院起诉,要求陆某赔偿损失共计136676.1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追加陆某父亲陆某雷、“饿了么”启东恒大区域送餐负责人顾某为案件被告。顾某辩称,陆某自行在蜂鸟APP上注册骑手,自行接单送货,否认与陆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法官说法:

  本案中,用人单位或个人虽明知未成年人不符合用工条件,但仍旧予以招用,在这一情形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骑手因冒用他人信息进行注册,导致事故发生后,实际责任人与送餐平台内部有关保险信息并不一致,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理赔。

  这也提醒外卖平台和经营者,在招录使用骑手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自身的规章制度去执行,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增加额外的风险成本。

  来源:启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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