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崇川:检察院对大额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现场听证
正义网南通11月6日电(记者陆晓妹 通讯员季海棠 葛明亮)11月4日,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小军(化名)的妻子来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过检察官递来的司法救助金领取申请单,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当天,十万元司法救助金转到了小军的银行卡上。一次性给付司法救助金十万,这是近几年江苏省南通市政法机关在刑事司法救助领域的最大“手笔”。
被害人符不符合申请条,手续齐不齐全,救助后续工作怎么开展,还得“开门纳谏”听听多方意见。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请过来,现场评议,严格监督把关,力求司法救助过程公正、透明,保护被救助人合法权益。
“飞来横祸”让贫困家庭陷入绝望
四十来岁的小军老家在安徽泗县,来南通务工多年。2018年11月5日,小军遭遇意外的交通事故,致重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弃车逃逸,于当日归案,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小军先后实施了4次大手术,花去32万元医疗费。然而,王某表示没有全额赔偿能力,并且他的肇事车辆超过保险期无法理赔,最后只给了6万元赔偿金。
想着巨额的后续康复医疗费用和今后的家庭生活,小军陷入绝望,不知向谁求助。
2019年9月,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第五检察部控告申诉办案组排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注意到了小军的遭遇。检察官主动打电话联系,告知小军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放下电话,小军愁云密布多日的脸舒展开来,他觉得日子还有盼头。
在检察官指导下,小军填写了救助申请材料,通过妻子转交给检察机关审查核实。控申办案组调阅了公安侦查卷宗,听取了本院承办人意见,并展开实地调查走访。检察机关询问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妻子得知,王某家里经济条件一般,确实无力全额赔偿医药费;小军家更为困难,妻子右手先天残疾,还有一儿一女要抚养,经济压力巨大。检察官走访居住小区发现,小军全家租住在条件简陋的安置房,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
初步审核后,检察机关认为小军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检察机关行为体现“南通精神”
10月12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担任公开审查听证员,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完备、救助金额的确定等关键问题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提出,因为拟提出的救助金额巨大,但目前司法救助实践工作细则尚不具体,各地救助金额也没有统一标准,因此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这起救助案件进行现场评议,提出意见。随后,检察官汇报基本案情以及救助理由依据。
与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司法救助意见合规合理合情,体现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平等司法关怀。
结合听证会意见,经区政法委审批,检察机关决定向小军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得知司法救助金数额,小军惊讶万分:“本以为几千块钱,这个结果太意外。”此外,经崇川区检察院多方奔走,小军的妻子顺利在安徽老家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的残疾证,增加了一点生活收入。
“检察机关的行为展现了南通对外来人员的“包容会通”,是扶贫攻坚的典范,我为这个事情点赞。”江苏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施学静认为,这个司法救助体现了“南通精神”,是这座城市“大爱”优良传统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