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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遇车祸致脑死亡 事故责任未定药费无着落

图片说明:网络照片显示撞人的红色奔驰前脸被撞坏。图片说明:网络照片显示撞人的红色奔驰前脸被撞坏。

  新华社南宁10月12日专电(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刘晓莉) 一名刚刚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记者,因为一场车祸导致“脑死亡”,至今躺在医院病床上,事故责任认定尚未明晰,高额医药费全无着落。10月5日晚发生在广西贺州市建设路的红色奔驰撞人案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奔驰撞人 网民谴责肇事者“冷血”

  近日,一篇标题为《建设路车祸,红色奔驰车主肇事逃跑》的帖子在红豆网等网站上广为流传。帖子称,“昨晚10点多,在消防队门口一部红色奔驰撞到了部女装摩托,男的直接被撞飞到了旁边的路上,流了好多的血。一个女的被撞得离车子好远,全身都动弹不得了只能一个劲地喊痛,听说红色奔驰是酒驾,不知道是不是啊?看那个男的伤得很重啊,而且红色奔驰的车主竟然还逃跑了!这个小伙子被撞倒在一边,头部和鼻子一直在出血!”

  帖子配有多幅照片。记者看到,一名年轻男子趴在路边,有市民围观,地上有一大滩血迹,一辆红色奔驰前脸严重变形。

  据网民反映,事发后,肇事嫌疑人吴某从未到医院看望受害者,未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当受害者家属要求吴某支付医疗费时,被傲慢地回了一句“没有钱”便挂断电话。

  网民纷纷表示愤概,引发了一系列的热议。网民通过论坛发帖、微博等形式声援受害者,谴责肇事者对生命的冷漠和道德缺失。

  警方证实肇事嫌疑人系酒后驾驶

  据了解,受害者杨光今年24岁,出生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个农村家庭,今年7月从贺州学院中文系毕业后成为贺州市电视台的一名记者。杨光在学校期间品学兼优,7日晚,上百名学生一直守在医院的ICU病房外。

  记者从贺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2年10月5日20时左右,杨光和女同学程柯等12人到同学家吃饭。当晚22时20分左右,杨光、程柯、刘某、周某4人先行离去。杨光驾驶一辆电瓶车搭载程柯,刘某驾驶另一辆电瓶车搭载周某,从旺角路口驶出进入建设中路。

  5日晚,今年40岁的吴小丽与朋友黄某等3人在贺州市上海街“一号公馆”酒吧闲坐。22时20分左右,吴小丽离开“一号公馆”,驾驶车牌为桂JAB168的奔驰小轿车,沿上海街行驶至国际大酒店后转上建设东路,往工商银行方向行驶。

  现场勘查完毕后,大约6日0点10分,民警将吴小丽带到中医院并抽了血,之后又将其带回警队,于6日凌晨1时2分对其做了询问笔录。警方称,根据检验,吴小丽血液的乙醇含量为66mg/100ml血,属饮酒后驾车。

  经“一号公馆”服务员陈某证实,5日当晚,吴小丽等人点了一份3L的黄啤,酒水单也证实当晚吴小丽等人确实点过啤酒。

  8日,警方在贺州市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安全保卫部提取到一份监控视频。视频资料显示,驾车系吴小丽一人行为,不存在“顶包”嫌疑。

  事故描述遭质疑 高额医药费谁来承担?

  10日,贺州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当晚22时30分左右,吴小丽驾驶桂JAB168号小轿车行驶至建设东路16号门前路段时,与从旺角路口驶出进入建设中路的由杨光驾驶的无号牌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杨光、程柯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贺州学院党办主任毛芳才说,从现场视频资料看,是奔驰车追尾,从后面上来直接撞飞了杨光、程柯,而不是所谓的“碰撞”,他对这样的事故“描述”很难接受。此外,交警为何时候两个小时后才抽血?这样酒精浓度肯定打折扣。贺州市电视台台长莫燕琴也表达了相同的疑问。

  经诊断,杨光伤情为特重型颅脑外伤、左肺及右上肺、右下肺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失血性休克、呼吸衰竭。医生称其处于脑死亡状态,迄今尚未苏醒。而他的同学程柯的现状也不容乐观,全身多处骨折。

  贺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驰说,事发后,针对伤员家属均在外地的情况,交警部门立即通过市级绿色救助通道,督促医院对伤员无条件进行前期抢救治疗。事发后第二天,民警向吴小丽和保险公司发出《抢救治疗费预付通知书》,多次督促其尽早尽快预付抢救治疗费用。目前吴小丽与保险公司均已拿出费用交至医院。

  但目前情形并不乐观。杨光的弟弟告诉记者,事发后,父母承受不了打击,母亲心脏病发作一直躺在宾馆里。到目前为止,已经欠了医院两万多元医药费,但对方只送来5000元押金。由于伤势严重,哥哥今后的治疗费用难以估计,一个农村家庭根本无力负担,现在就等着交警的处理结果。

  李驰说,根据规定,必须待该事故的所有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才可出具事故认定书。目前事故双方的车辆、车速鉴定等多个项目仍在检验中。(完)

(原标题:广西贺州奔驰撞人致一记者“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