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警示大众 镇江对4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进行曝光
昨天交警集中曝光4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自2019年4月以来,京口交警连续查破4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逃逸案。为教育警示大众,现对4起案件进行警示曝光。
3月28日8时许,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焦山路行驶,在超越同方向曹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造成后座搭乘的曹女士5岁孙女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陶某驾车逃逸,4月3日被京口交警查获。经京口交警认定陶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肇事逃逸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陶某被京口交警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4月11日8时许,施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京口路北侧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单女士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单女士与后座搭乘的10岁儿子被撞倒地,单女士两颗门牙被撞断受伤。事故发生后,施某驾车逃逸后被京口交警查获并认定施某负事故全部责任。4月27日11时许,常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中山东路非机动车道行驶时,与正在穿越非机动车道前往公交站台的12岁小学生发生碰撞,造成12岁小学生软组织挫伤,常某驾车逃逸。5月5日,常某被京口交警查获。经调查,京口交警认定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据悉,警方对施某、常某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5月15日8时许,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中山东路行驶,与同方向行驶的朱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朱女士软组织挫伤,黄某驾车逃逸。17日,黄某被京口交警查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京口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京口交警强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谈德捷 张兆勇)
标签:电动自行车;交警;女士
昨天交警集中曝光4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自2019年4月以来,京口交警连续查破4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逃逸案。为教育警示大众,现对4起案件进行警示曝光。3月28日8时许,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焦山路行驶,在超越同方向曹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造成后座搭乘的曹女士5岁孙女头部受伤。京口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京口交警强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昨天交警集中曝光4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自2019年4...